中新網石家莊1月17日電 16日晚間,河北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異地用警”,動用56名警力,在石家莊市周邊區縣的12個關卡突擊查處“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截至昨日23時,共查處“酒后駕駛”67起,為今日開始的整治行動打了場漂亮的“開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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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根據公安部關于春運期間嚴查酒駕的部署,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門將從今日起,開展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酒駕專項行動。交管部門將重點加強在鄉鎮、農村公路和城郊結合部的查處力度,一經查實,則依法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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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的查處中,第一站石家莊郊縣藁城市,執法人員首查的是一輛掛有當地財政局車牌的車輛,經測試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達76.4 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在20/100ml-80/100ml之間的就屬于飲酒駕駛。根據規定,應處罰金500元,吊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并一次性計12分。”石家莊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查處酒駕小分隊負責人張海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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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龍介紹,春節期間,群眾走親訪友、聚會聚餐活動明顯增多,此時是酒駕違法行為的高發期。為確保春運安全,根據上級指示精神,此次整治行動要堅持“四個一律”: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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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酒后駕駛肇事已成交通事故主要原因,由此造成諸多惡性傷亡事故。2009年1到7月,中國內地因酒后駕駛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69人死亡。有關部門為此加大對“酒駕”的懲處力度,繼去年4月1日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飲酒駕駛一次性扣12分之后,2010年12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修正草案進行了二審,進一步加大對醉酒、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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