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27日消息?備受社會關注的“摩的”躲避協管員抓車致摩托車上的女乘客摔死后,死者家屬向法院起訴海口市交通局運管處索賠123萬余元。近日,海口市美蘭區法院一審判處海口市交通局運管處工作人員鐘某查扣非法運營“摩的”的執法行為違法,該處應向死者家屬支付行政賠償款13萬余元。死者家屬不服,準備提起上訴。
據悉,2009年11月26日上午8時25分許,潘某(即死者,原告馮某之妻)乘坐王群學駕駛的摩托車來到國貿北路與濱海大道交叉路口時,海口市運管處工作人員陳某及協管員鐘某,駕駛查扣的摩托車經過時看見王群學并懷疑其非法運營載客,在未出示證件及表明身份的情況下要扣車。王群學為逃避檢查,導致摩托車與一輛貨車相撞,造成潘某被碾壓身亡。事發后,鐘某離開現場。第三天,鐘某被刑拘,2010年1月10日被龍華區檢察院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批捕。
2010年1月18日,馮某等4名死者家屬聯名向海口市運管處遞交行政賠償申請,要求賠償123萬元。2010年3月18日,海口市運管處作出《不予行政賠償決定書》。馮某等人遂將案件訴到美蘭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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