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7日消息??(記者 馮本靜)今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即將開始,錄取工作怎樣進行?與往年相比有沒有變化?考生在填報志愿和錄取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記者帶著考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采訪了省考試局局長鄭萬發。
記者:今年我省錄取的相關工作與去年相同嗎?
鄭局長:今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政策、規定、程序、辦法等與去年基本相同。錄取工作從7月10號開始到8月20號結束。繼續實行具有海南特色的“分時段劃線,分批次填報志愿和分批次錄取”的辦法;繼續實行深受考生、家長歡迎的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繼續在錄取期間為考生和高校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力爭通過剛性化的錄取規定、程序,通過柔性化的優質服務,實現公平公正的錄取目標和讓人民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在這里,我們也真誠的希望得到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力爭把我省今年的錄取工作做得比往年更好。有關今年我省的招生錄取的政策規定、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照顧加分的政策等,請考生通過今年出刊的《填報志愿指南》一書和我們考試局的網站了解。我在這里就不再介紹了。
記者:一些考生和家長不了解錄取工作的程序,請您介紹一下好嗎?
鄭局長:好的。我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是通過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和中國電信網進行遠程異地錄取的。錄取場設在我們考試局的辦公大樓內。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下設的錄取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錄取領導小組由省教育廳、省考試局和省紀檢監察、糾風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錄取領導小組內設投檔組、網絡信息管理組、錄取審查組、計劃管理組、宣傳秘書組、紀檢監督組、信訪組、后勤組、保衛組和網絡信息安全等工作小組,分別負責錄取的有關具體工作。各高校的錄取工作按如下程序進行:
第一,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本科學校,我局在向高等學校正式投檔前,先對各學校的生源分布信息進行統計,并提供給各有關高等學校(也就是模擬投檔)。模擬投檔工作將根據各高等學校的反饋意見情況,進行一次或多次。
第二,各有關高校在我省規定的時間內反饋是否調整正式投檔的比例和是否需要增加招生計劃的意見。
第三,按高校反饋的不超過1:1.05的投檔比例給學校正式投檔。
第四,各高校在規定的時間下載我們考試局投檔的信息,進行網上閱檔。
第五,高校閱檔后確定預錄取和預退檔考生名單,并將預錄取和預退檔的信息上載給錄審員。
第六,錄審員審查高校上載的預錄取和預退檔信息,經審查認為學校提交的預退檔考生的退檔理由合理就批準退檔,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在錄取系統“提交”給我們分管錄審工作的領導審批。
第七,領導審核錄審員提交的院校預錄取考生名單,審核通過的,“錄取結束”。
第八,高校按照我們批準錄取的考生名單給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九,我們將新生錄取名單打印蓋章后寄發給錄取學校。
這里還有幾點說明:
一是如果高校在規定的時間沒有反饋是否調整投檔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計劃的意見,則按學校原下達給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我省規定的1:1.05的投檔比例給各高等學校正式投檔;如果高校要求按1:1投檔,我們就按高校要求的比例投檔;如果高校要求的投檔比例超過1:1.05,則高校必須要增加超出比例投檔的計劃。
二是如果錄審員在審查高校上載的預退檔信息時,認為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或理由不充分的,要在網上與高校交互協商,經協商高校仍然堅持退檔的,錄審員向高校發“復議書”,再次提請高校慎重考慮考生的退檔問題,這時如果高校還堅持退檔的話,錄審員在收到高校“復議回復書”后,給予辦理退檔手續,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處理。
三是如果高校經過平行志愿的投檔還沒有完成招生計劃,我局則在網上公布沒有完成計劃的學校、專業及缺檔數,組織考生進行一次或多次的征集志愿,給高校補充投檔。
四是實行梯度志愿的學校不進行模擬投檔。
記者:往年考生投檔后又被退檔的原因有哪些?
鄭局長:大多數學校按照規定的比例投檔后,總是需要將多投的考生投檔退掉,一般來說,低分考生是首先被退檔的對象,如果考生的投檔分數排在投檔學校的最末尾,那么被退檔的可能性就很大。但是,如果考生的投檔成績并非排在最后,而是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比他分數高的考生也填報了,而考生本人又不服從專業調劑,那么也有可能被退檔。這幾年在退檔的考生中,其原因大多是:“低分、額滿”,“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專業調劑”,也有的是因為身體條件受限和相關科目成績偏低而被退檔的。
記者: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鄭局長:一是根據自己的投檔成績,參考各高校前兩年在我省的投檔成績,綜合分析后合理定位,填報與自己投檔成績相匹配的招生學校。在這里請考生注意,我們在《填報志愿指南》一書中提供的“最低分”是前兩年本科學校投檔的最低分數,而學校實際錄取的分數一般會比最低投檔分高。請考生通過多種途徑詳細了解報考學校在我省錄取的最高、最低和平均分,力爭將志愿的目標定在合適的錄取分數范圍。對于大多數考生來說是“我能上什么學校”,而不是“我想上什么學校”。
二是6個平行志愿之間也是要有一定的梯度。平行志愿是一個相對概念,是指在同一時間投檔時考生的每個志愿都有被檢索和投檔的機會,但檢索志愿時是按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來進行的,因此,平行志愿也需要梯度,只是這個梯度比以往的梯度志愿要平緩一些。希望考生報志愿時不管怎么“沖”,總要有“穩”和“保”的學校,最起碼要填報一所保底的學校,切忌不顧個人的成績一路“沖”到底,一所學校投不了檔,其它學校也因投檔滿額而無法投檔。另外,所“沖”的學校,可能“沖”進去了但有可能因總分偏低而被退檔。還有,可能會因總分偏低缺乏競爭力而不能夠錄取到滿意的專業。
三是注意學校和專業之間的有效搭配,優先選擇專業的考生不妨把學校的層次降低一些,這樣在所報考的學校中才會占有分數優勢,錄取到滿意的專業;優先選擇學校的考生,不妨避開熱門專業且多填報專業志愿,最好服從報考學校的專業調劑,這樣被錄取的機會就會大一些。在這里我還要提醒考生,如果填報了“服從”,就要承擔有可能被錄取到本人不喜歡的專業的風險。
四是根據專業的體檢要求和自己的體檢結果,避開受限的專業,盡量不選不宜就讀的專業。
五是注意報考專業對相關科目成績的要求。
六是要認真研讀擬報考學校的錄取規則,看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是按“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還是按“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規則,如果是按“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規則,則有利于低分考生的錄取;如果是按“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則有利于高分考生的錄取。
七是不喜歡的學校和專業不要勉強,否則一旦被報考學校錄取,就不能要求退檔而轉錄到其它學校。
記者:對取得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投檔成績有什么要求?
鄭局長:對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局網站公示取得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我省可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在試點高校投檔分數線下20分內(不低于試點高校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向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對于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特別優秀、投檔成績低于試點高校投檔分數下20分但達到我省劃定的試點高校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試點高校在向我省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投檔。
對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局網站公示取得有關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入選的考生,我省可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在試點高校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內且滿足試點高校對入選考生所確定的相應錄取分數要求的,向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對開展自主選拔錄取試點滿三年的“985工程”的高校,對在創新實踐或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或在試點高校組織的測試中綜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數特別優秀的入選考生,試點高校可自行確定對考生投檔成績的要求,并由試點高校在向我省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投檔。
對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局網站公示取得招生學校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其本科專業投檔成績需達到我省劃定的本科二批文史或理工類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職(專科)專業投檔成績需達到我省劃定的高職(專科)批文史或理工類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投檔成績達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如招生院校向我省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名單,經我省審核批準,方可辦理錄取手續。
記者:我省為什么給藝術類“單考”學校提供的是考生的高考卷面原始成績而不是標準分數呢?
鄭局長:不做分省計劃的藝術類“單考”學校是面向全國招生的,目前全國僅有我們一個省采用標準分數,如果我們給高校提供標準分數的話,高校不便于將我省考生的高考成績與其它省考生的高考成績進行對比,所以各高校都要求我們提供考生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數。如果學校要求我們提供考生的標準分數,我們也積極配合,只要有利于考生的錄取,我們會盡力為高校做好服務工作。
記者: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學校中,既有不下達招生計劃使用藝術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單考”學校,也有下達招生計劃使用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學校,這兩類學校的投檔順序是怎樣的?
鄭局長:這兩類學校的招生都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而且考生填報志愿時也是在同一個界面。我們的投檔順序是先給“單考”學校投檔,再給下達了招生計劃且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學校進行投檔。如果考生未被“單考” 學校錄取,并參加了我省的藝術類專業統考且填報了統考學校的志愿,我們將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將考生的檔案投給報考學校。
在《填報志愿指南》第20至26頁中刊登的招生學校,實行的是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當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我省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我們按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投檔后招生學校按照其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擇優錄取。
記者:考生在錄取階段可以通過哪些途徑獲得自己的錄取信息?
鄭局長:在錄取期間考生可以通過三種途徑獲得自己的錄取信息。一是通過我們考試局網站查看自己的錄取狀態信息;二是通過《海南日報》開辟的“高考龍虎”專欄查閱自己的錄取學校和所錄取的專業;三是通過海南電視臺青少科教頻道收看自己的錄取學校和所錄取的專業。
記者:剛才鄭局長提到,考生在錄取過程中可以獲取錄取的狀態信息,那么,考生可以獲取哪些錄取狀態信息呢?
鄭局長:考生在錄取過程中可以登錄我們考試局網站,查看到自己的錄取信息和錄取狀態信息。錄取狀態信息有4種:“自由可投”“已經投檔”“院校在閱”和“錄取”。如果考生的電子檔案還沒有投給報考學校,則考生查看到的錄取狀態是“自由可投”;如果考試局已經把考生的電子檔案投給了報考學校,則考生查看到的錄取狀態是“已經投檔”;如果錄取狀態顯示為“院校在閱”,說明所投檔的學校正在審閱考生的電子檔案;如果考生已經被報考學校錄取,在查詢界面上就會顯示所錄取的學校名稱和專業名稱。
記者:考生在錄取期間應注意哪些問題?
鄭局長:在錄取期間考生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要按時、按要求填報志愿,不要錯過報志愿的時間,錯過了時間,就錯過了錄取的機會。
第二,要經常登錄我們考試局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以便及時地了解有關劃線、征集志愿等通知,了解填報志愿的參考信息。
第三,在本人還沒有被高校錄取的期間,最好不要外出,要保持在電子檔案中記錄的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高校和招生部門在有特殊情況時與考生聯系。
第四,通過考試局網站等權威渠道獲取錄取信息,謹防招生詐騙行為。
記者:被港澳高校錄取的考生是否還可以參加內地高校的錄取?
鄭局長:被香港各單招學校錄取的考生,就不能再參加內地高校的錄取了。但是,被澳門各單招學校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參加內地高校的錄取。考生可以同時被澳門高校和內地高校錄取,到哪所學校就讀由考生自主選擇。
記者:被港澳高校錄取的考生其檔案是否也要帶到錄取學校?
鄭局長:被港澳高校錄取的考生其檔案不用帶到高校。為了便于考生畢業后在內地就業,我們建議考生把紙質檔案拿到檔案托管單位去保管。
記者:聽說給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投檔時是以考生的高考成績為投檔依據,是這樣嗎?
鄭局長:是的。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對這兩所學校我省按考生的高考成績投檔,投檔成績不含基礎會考成績和照顧加分。
記者:今年在錄取期間還進行新聞發布嗎?
鄭局長:我省是錄取期間實行新聞發布制度較早的省份,而通過省級電視臺直接向考生、家長、社會發布各批次的錄取結果信息、動態信息以及指導考生填報下一個批次的志愿,則是目前全國惟一的省份。我省從2003年開始實行新聞發布制度至今,得到了廣大考生和家長的好評,這種通過權威部門,權威渠道發布高考錄取信息的做法,我們是要堅持下去的。今年我們將繼續通過海南電視臺青少科教頻道在每個批次錄取結束后進行新聞發布,具體的發布時間是:第一次7月13日;第二次7月19日;第三次7月29日;第四次8月7日;第五次8月15日;第六次8月22日。
記者:今年我省將如何繼續推進“陽光工程”?
鄭局長:今年我省將按照《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6號)要求,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規范信息公開內容,擴展信息公開渠道,增強信息公開實效,確保考生在招生錄取各階段及時準確地了解掌握應知、須知的有關錄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詢以及申訴的渠道和辦法。繼續通過編印的《報考指南》公開我省的招生政策、規定和辦法;通過《填報志愿指南》公開招生計劃;通過我們考試局網站公示保送生的錄取名單和取得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名單,各類考生享受政策加分資格和省外就讀生的不限報資格;根據錄取的進程,通過我們考試局網站向考生公布各批次、各科類各錄取學校的計劃數和最低投檔分數;在當批次填報志愿時公布符合當批次錄取資格考生成績分布表;每天多次公布考生的錄取狀態信息;每天通過《海南日報》、海南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公布當天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各批次錄取后期,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名單及專業,組織考生在網上征集志愿。
記者:考生在錄取階段可以通過哪些渠道進行咨詢和投訴?
鄭局長:在錄取期間考生可以通過三種渠道進行咨詢和投訴。一是撥打我們考試局在錄取現場設立的熱線電話(熱線電話號碼是65854237,投訴電話號碼是65853852);二是通過我們在錄取場外設立的信訪接待站(具體地點另行公布);三是通過我們考試局的網站進行網上信訪。
記者:今年我省將如何加強錄取管理?
鄭局長:今年是建黨90周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是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關鍵之年。我們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6號)規定和要求,全面公開高校下達和在錄取期間增加的調整計劃,按規定的程序和規則投檔,嚴肅審慎地開展錄取的各項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教監廳〔2011〕12號)的要求,深入開展“陽光工程”。在錄取期間,我們要適時向考生發布招生預警,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防范和打擊招生詐騙行為。我們還要進一步加大錄取階段的監督力度,通過行政、輿論、社會和考生及家長等多層面的監督,維護廣大考生升學的合法權益。在錄取期間,我們要按照“集體議事,民主決策”的原則處理解決錄取中的重大問題。按照教育部的“六嚴禁”“六不準”要求,進一步加強招生隊伍建設,完善招生工作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杜絕錄取過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敗行為的發生。對違反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要按照招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要求予以嚴肅查處,切實維護高校招生錄取的公信力和嚴肅性,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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