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有因:一年多前刑事案件家屬至今得不到說法
符發華所說的案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日上午,符發華帶著記者來到一年前的事發現場。據其介紹,2010年4月26日22時,蘇某等5人開著一輛面包車到他家門前,幾個人從車上下來后就動手砸了他哥哥擺在門前的清補涼攤。隨后,一伙人又動手打了哥哥,直至將其打暈在地不省人事,方才停手。
“當時有人報警后,離事發現場不足百米的紅光派出所派來2名民警,但是,民警并未將當時還在場的涉案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而是與其中一名在澄邁老城公安分局就職的人聊了幾句,便讓他們走了。民警只帶著目擊證人回派出所做筆錄。”
符發華的哥哥事后被送至省人民醫院治療,2010年7月5日,受紅光派出所的委托,海南省司法醫院法醫鑒定中心鑒定其為輕傷。
“我哥住院花了一萬多元,但是,打人一方至始至終沒有人到醫院看過也沒有付任何的醫療費,傷情鑒定也構成刑事案了,我們一直在等警方的說法,但等來的卻是這樣的結果。”符發華說,在他多次催問下,派出所才告訴他,涉嫌毆打其哥哥的人在海口販毒被判了11個月,“我哥哥被打的案子,這個人落網以后正‘并案處理’,其它打人者就沒有責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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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否認所長打人 案件正“并案處理”
毆打他人致輕傷,已構成刑事案件,案發已一年多,為何一直沒有結果呢?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就此來到澄邁紅光派出所。該所戴副所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該所所長許華權正在休假。
“他一到派出所就說要綁架所長的小孩。”戴副所長向記者解釋稱,許所長沒有動手打人,福山分局警務督查接到相關投訴后,也調看了當時的監控錄像。隨后,記者調看事發當天的監控錄像后發現,該所長并沒有明顯的打人舉動。
戴副所長說,去年案發警方趕到現場時,兇手蘇某已經逃離,而另外幾人并未動手打人,“這幾個人都是一家人,跟符家是鄰居,的確有一人是澄邁縣公安局老城分局的工作人員。”戴副所長表示,該案已于去年案發后不久結案,之所以拖這么久,“那是檢察機關、法院的事。”
他說,去年10月16日,該所接到海口警方案情通報,蘇某于2010年9月26日因販毒被海口警方抓獲后,這起故意傷害案已移交給海口警方辦理。但是,今年1月,海口警方只辦理了販毒案,并由海口市秀英區檢察院公訴至法院。今年4月27日,蘇某被判有期徒刑11個月,“目前正申請將這起故意傷害案‘并案處理’,符發華可向公訴機關一并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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