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23日消息(記者談星余 通訊員鐘祥)白沙男子符某榮拿著火藥槍狩獵,近日被白沙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其持有的一支火藥槍、7顆引信以及800多顆小鋼珠被沒收。
2012年8月4日,符某榮持著一支火藥槍來到海南省鸚哥嶺自然保護區南開片區牙師村附近狩獵。當天17時許,符某榮被該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工作人員發現并制止,并當場扣押火藥槍一支、引信七顆以及小鋼珠八百零四顆。經海南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符某榮所持有的槍型物品認定為槍支,具有致傷力。
白沙法院審理后認為,符某榮違反槍支管理規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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