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19日回應了市場關注的多個熱點。他說,證監會已經要求國信證券、平安證券等機構對已經領取批文的項目暫停安排后續發行進程。他同時表示,萬科等公司“B轉H”的申請,證監會正在按照有關規定(包括國務院關于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宏觀調控政策規定)及相關程序進行審核。
有報道稱,鮑崇民等人利用上市公司重組動用3000余萬元進行內幕交易案被法院輕判。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一直在積極協調有關各方,特別是司法機關加大對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構建更為良好的執法環境,形成執法合力。同時,也歡迎廣大媒體進行監督,形成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行為的積極輿論氛圍。
“國信證券、平安證券被收回再融資批文的消息是否屬實?”對此,新聞發言人表示,近期,國信證券、平安證券等保薦機構因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立案、處罰。出于審慎監管的考慮,證監會已要求上述機構對已領取批文的項目暫停安排后續發行進程。相關機構應對其負責保薦的項目認真復核,切實履職盡責。但證監會并未撤銷相關行政許可。
對于券商現場檢查,新聞發言人介紹,上半年,證監會按照2013年度證券公司現場檢查工作計劃,對資產管理業務、債券業務、合規管理、風險管理4個方面進行專項檢查。目前,專項檢查工作基本結束。
他進一步介紹,從檢查的情況看,各證券公司基本能夠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和債券業務,建立和實施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度。資產管理業務總體運作規范,運行基本正常,風險基本可控,但也有部分公司存在業務操作不夠規范、內部管理需要加強等問題。
“對發現的問題,有關證監局已督促公司進行整改,對其中存在集合計劃投資超范圍等違法違規問題的公司依法采取了行政監管措施。”新聞發言人說。
他同時表示,柜臺業務目前處于起步階段,業務規模較小,本次未作為重點進行檢查。證監會將繼續指導中國證券業協會進一步加強柜臺業務自律管理工作,確保柜臺業務試點有序進行。
對于萬科等公司“B轉H”的申請,新聞發言人介紹,證監會正在按照有關規定(包括國務院關于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宏觀調控政策規定)及相關程序進行審核。此外,其余B股公司均可自主決策,選擇將其B股轉至港交所上市,在研究形成上市方案基礎上向證監會提出申請。證監會將依法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為促進相關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金融支持。
此外,新聞發言人表示,將密切關注和研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利用互聯網開展業務的情況,適時總結相關做法,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利用互聯網為投資者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務,同時規范其行為,督促落實適當性管理要求,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對于IPO在審企業補充中期財務報告問題,新聞發言人表示,《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相關問題的答復》(發行監管函[2013]17號)對自查的會計期間作了明確答復,本次自查的會計期間為2010-2012年度。對于IPO在審企業補充中期財務報告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不必更新已出具的自查報告,但應比照2013年3月31日之后新申報IPO的企業,按照要求作好中期財務報告的補充工作。
他進一步介紹,證監會在2013年6月7日通報IPO在審企業財務專項檢查第二批抽查企業情況時,明確要求對于2013年3月31日之后新申報IPO的企業,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應按照相關要求,重點關注可能造成粉飾業績或財務造假的12個重點事項,同時采取切實有效的手段核查主要財務指標是否存在重大異常,在走訪相關政府部門、銀行、重要客戶及供應商時保持必要的獨立性,以印證發行人財務信息的真實性。發行人在承諾函中應對是否存在相關事項予以說明;保薦機構在證券發行保薦書中應對上述要求的落實情況作專項說明;會計師事務所應對重點事項予以充分關注,并在審計工作中有所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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