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毀的紅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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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網友發帖稱,在洛陽江洛陽橋下灘涂地里,有挖掘機在作業時破壞紅樹林。此帖還附有圖片。昨日中午,“@紅樹林新聞資訊”發帖稱,聯系了保護區管理部門,管理部門已聯合森林公安處理,勒令停止生產作業,同時要求補償種植挖掘掉的紅樹林。記者廖培煌 黃楓 陳小陽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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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稱紅樹林被破壞
昨日上午,記者聯系到“@小小小小海桑”。據其介紹,所發照片是她7月15日經過國道324線洛陽橋段時拍到的,那時挖掘機在靠近橋這一側的灘涂施工,施工中有紅樹林被破壞。昨日,她經過洛陽新橋時,江中仍有挖掘機在施工,且已挖到灘涂中央。
網友“@秋茄的家”留言:之前路過也看到挖掘機在灘涂里,旁邊有倒掉的紅樹林。不是補種幾棵樹就可以完事,得多少年才能長成那樣。“@睛瞑惡人”稱,洛陽橋畔紅樹林濕地(洛江區轄區)有人填土圍塘,聽說是村委會圍塘準備承包給個人搞水產養殖。
養殖者 承認毀壞紅樹林
昨日下午2點多,記者來到現場看到,一部挖掘機在洛江橋南社區一側的堤岸旁施工。挖掘機從灘涂地中挖出淤泥,筑高一條新修的堤岸。據附近村民介紹,那條快要成形的堤岸,原本是比較高的灘涂,上面本來有不少紅樹林,經過挖掘機碾壓后,已經消失。
隨后,村民劉錦村來到現場,自稱是養殖承包者。他解釋,今年5月村里招投標,他中標投得這塊90多畝灘涂的承包權,每年租金5.3萬元,與村里簽了10年合同。他還向記者出示了營業執照和承包合同。
“現在施工是為了筑高堤壩,清除淤泥后,用來做水產養殖,養蟶、蝦、魚等。”他說,這塊灘涂歷來是村集體所有,之前的3年時間也是他承包的。養殖區要一年翻一次土,才好養海鮮。以前靠人工翻土,現在為了方便,用機械翻土。筑高堤壩是為了防止魚蝦漲潮時流出養殖區。
劉錦樹承認,施工過程中,挖掘機碾壓到一些紅樹林。他說,若在施工過程中碾到樹木,他會將這些樹木移到旁邊,待施工完成后,再移植回來或者補種。但在現場,記者并未看到新栽種的幼苗。
管理處 挖掘機在保護區范圍內作業
“這片灘涂幾十年來都是我們村集體處理,承包給村民養殖。”洛江區萬安街道橋南社區居委會主任劉衛明表示,居委會已于2003年取得市海洋與漁業部門頒發的《海域使用證》,但紅樹林一定要保護,如果出現破壞的行為,他們會制止。對于養殖戶的行為,他們也會予以監督。
那么,取得《海域使用證》是否意味著可以在泉州灣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內開發養殖呢?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相關人員解釋,根據2002年1月1日頒布的《海域法》,沒有取得《海域使用證》或《養殖證》,不能對海域進行開發、養殖。這里的“海域”,指的是潮水平均高潮線以下。洛陽江口兩側的灘涂也屬于海域。此外,根據我國的《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開墾等活動。
“挖掘機作業的地方在保護區范圍內。”泉州灣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副主任紀劍鋒介紹,三四個星期前,管理處接到舉報,有人在洛陽江挖掘淤泥毀壞紅樹林。受毀的位置位于洛江區橋南一側,他們隨后將此情況通報給森林公安部門。他表示,管理處沒有實際執法權,需要海洋、農業、森林公安等部門執法作出處罰。
部門將制止毀林行為 洛江區森林公安分局局長劉祖星介紹,根據他們的調查,養殖戶毀壞了紅樹林,具體數量不明確,“有一些”。他們作出處罰后,養殖戶停止作業。養殖戶后來的作業沒有再毀壞紅樹林。該局已責令養殖戶補種苗木。
記者質疑現場并沒有看到補種的紅樹林苗木。“已經恢復補種了一部分,主要在江中,很難看到。”劉祖星說,一旦養殖戶再出現毀壞紅樹林的行為,他們將及時制止。
洛江區農業水務局局長王永泰介紹,昨天下午,該局組織執法大隊人員前往現場勘察。據他們了解,養殖戶與村委會簽訂了承包合同,但這份承包合同涉及濕地自然保護區,這份合同是否成立,他們還得向上級匯報咨詢。他們將跟蹤此事,制止在灘涂中開挖毀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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