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廣熟,天下足。
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李釜源《地圖綜要》中的這句俗語,或許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湖泊與地方經濟的發展密不可分。而湘江是我們的母親河,流域面積涵蓋全省行政區域面積的40%,承載著全省60%左右的人口、75%以上的地區生產總值。因此,她的保護與治理,更是關系著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兩型社會建設的大局。
而這就是“一號重點工程”的意義所在。據《湖南日報》11月18日報道,省政府召開湘江流域保護與整治委員會會議,省委副書記、省長杜家毫出席并講話。會議決定,將湘江保護與治理定為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滾動實施三個“三年行動計劃”,綜合治理湘江,為子孫后代留下一江清水。
那么,“一號重點工程”究竟劃定了怎樣的紅線,能重拾湘江的美麗?
姑且先聽我講一個故事:有一群牧民在一塊公共的草場上放牧。一個牧民想多養一只羊增加個人收益,雖然他明知草場上羊的數量已經太多了,再增加羊的數目,將使草場的質量下降,但他仍然選擇了多養一只羊。而草場上的其他人顯然也是這么想的,羊的數量逐漸增加。于是悲劇發生了,公地牧場最終因“超載”而成為不毛之地,牧民的羊也全部餓死。
這就是著名的“公地悲劇”,就像草場一樣,同樣作為公共資源的湘江曾經也不可避免的落入“公地悲劇”之中。因此,“一號重點工程”在管理方面最大的作用,莫過于阻止了公地悲劇的繼續發展。
具體來說,“一號重點工程”落實了十八界三中全會明確要求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要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實行最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而我省在貫徹落實中,率先成立了湘江保護協調委員會和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委員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和市縣推進“一號重點工程”。
就如同杜家毫在采訪中所言,“有95.75%的被調查者認為保護與治理湘江主要依靠各級政府。因此,我們要求湘江沿線各級政府一把手總負責,親自部署、親自檢查、親自落實。”
湘江保護落實到各級政府一把手,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如此嚴格管理之下,湖泊面臨的公共資源困境必將終結,湘江何愁無法重拾美麗?
“芙蓉綻放,大雁飛翔,白帆乘風浪,潛力好風光。”這是《美麗湘江》中的歌詞,也會是湘江即將呈現在我們眼前的一幅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