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頒布實施5年了。海口市城區55個城中村數萬條中華田園犬(土狗)依舊處于無序管理狀態,成了狂犬疫病傳播的隱患。海南省小動物保護協會會長吳菁稱,養犬管理條例“名存實亡”,原本的4個辦證點如今僅剩一個。與之對應的作為犬類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則保持了沉默。曾經轟轟烈烈頒布的“養犬管理條例”,如今正面臨“束之高閣”的窘境。養犬管理規范工作亟待破解僵局。
現狀
養犬管理條例頒布5年 4家狗狗辦證點僅剩1家
2008年9月1日,《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頒布實施。該條例曾被視作“解決城區狗患的有力舉措”,獲得社會各界人士認可。
2008年2月一份人大報告稱,海口市城區約有5萬條狗處于管理盲區,由養犬造成的傷人、擾民、狂犬疫病和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等問題日益突出。而1995年出臺的《海口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已經落后于時代。
新條例的出臺,將“禁止養犬”改為“限制養犬”,并提出了細化管理辦法,包括劃定禁養區域、辦理養犬登記證、強制注射疫苗等。
2008年10月15日,海口市全面啟動養犬證辦理工作。全市共設4個辦證點,分別位于金貿路、海甸三東路、海府一橫路及西沙路。當時,民警表示“會加班,周六4個養犬辦證點不休息”,以便完成“在2008年年底為全市5萬條狗全部辦理養犬登記證”的任務。
然而實際情況卻令人尷尬。
10天后,海口市公安局養犬管理中心僅辦理200余張養犬登記證。2009年3月,海口四個養犬辦證點,兩個進入“停業”狀態。
海南省小動物保護協會會長吳菁記得很清楚,條例頒布實施后效果并不樂觀,“2009年春節到3月,只有10個人帶小狗過來辦證。”
據記者了解,這期間,公安部門、省小動物保護協會等人員,也曾大力開展社區宣傳、上門辦證以及相關執法活動,然而收效甚微。海口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無奈地說:“這是一個長期而細致的工作。”
2010年7月,位于海口市金貿路的辦證點也關閉。至此,全市僅剩下西沙路一家養犬證辦理點。
“也就是從那時開始,整個海口的養犬辦證工作陷入停滯狀態。”吳菁記得,當時全海口辦理養犬登記證的數量在2800條左右,“現在3年過去了,也就是這個數字。后面可能就辦理了100多條。”
12月1日,記者致電西沙路辦理點。一工作人員說:“按規定養犬都要辦,但很多人都不辦,我們也沒辦法。”
矛盾
城區土狗處于無序管理狀態 每月100多人被狗咬傷去打針
《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的遇冷有些出乎人們的意料。
條例出臺前,海口市的犬類管理幾乎處于無序狀態,引發了眾多社會矛盾。與此同時,犬類引發的狂犬疫病也是一個潛在威脅。據新華社2008年1月報道,2007年海口被狗、貓、鼠等咬傷后到海口市疾控中心接種狂犬病疫苗的人數達3800人次,其中多數是被自家貓狗咬傷。同年,海口共發現9例狂犬病病例。而據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數據顯示,2007年,海南全省報告狂犬病56例,是2006年的8倍。
這些矛盾的累計,讓人們對《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的出臺給予厚望。
然而,條例出臺后5年,因為“養犬”引發的矛盾依舊存在。
11月17日,位于建設路18號物流公司內兩條狗的吵鬧,讓附近小區的居民“忍無可忍”。無奈之下,小區居民選擇了報警。
金盤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后表示,“此類事情只能和物流公司商議處理,如果解決不好,應由海口市公安局犬類管理辦公室來處理。”然而居民向養犬辦反映后,至今未果。
2013年6月,國內曾連續多次發生藏獒等大型犬、烈性犬咬死咬傷人的事件。2013年7月1日,本報曾盤點了海口5類“危險養犬現象”:在人群中遛大狼狗、不給大型犬上狗鏈等危險養犬的現象普遍。
此外,占城區整個犬類總數四分之三的中華田園犬(土狗)的管理依舊處于無序狀態,“此類犬繁殖力強,且都沒有進行檢疫免疫,處于放養狀態,狂犬病隱患極大。”
海口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預防接種門診一位負責人介紹,據粗略統計,每個月在該門診接種狂犬病疫苗約有300人次,其中因犬只咬傷注射疫苗的人數超過100人次。根據該門診近幾年統計數據顯示,每年的注射人次基本在此區間上下浮動。
海南省小動物保護協會會長吳菁說:“要解決這些矛盾,還需要《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發揮更大的作用。”
瓶頸
公安機關頭疼“執行難” 群眾質疑“辦證有啥用”
到底是什么阻礙了《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的推行?
面對因為犬只引發的警情,派出所民警顯得有心無力。海府路派出所所長吳剛說:“首先,我們沒有設備,根本無法分辨犬只是否植入芯片;其次,我們沒有專門的收押機構,也沒有專業的抓狗人員、獸醫等,沒有這個能力。”
2010年,海口市人大常委會的一份執法調研報告或許能夠說明問題。該報告指出,由于經費不足、缺乏犬類收容的設施和裝備等原因,海口市養犬現狀距條例要求仍“有較大差距”。按條例規定,公安部門應當設立犬類收容機構,負責收養、留置、檢驗、處置依法捕捉的犬只以及棄養犬只。犬類收容機構應當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符合要求的犬舍等。
然而,海口市至今尚未建立起犬類收容場所。
在2008年條例頒布初期,海口市公安局曾與海南省小動物保護協會合作,并借用協會收容場所、專業技術人員。但后來因經費等,合作最終破裂。
對此,海口市公安機關保持沉默。記者多次提出采訪要求,終被拒絕。
與此同時,市民也對養犬登記證的辦理產生了“質疑”,甚至出現“退證”現象。
據了解,一只正常犬只的辦證費用為300元,包括檢免疫費用、養犬登記證工本費、電子芯片及項圈費用等,此后每年還需交納300元的年審費。
養了多年狗的洪燕(化名)就問:“辦證有什么好處?”她家養著兩條薩摩耶,她也曾聽說養狗需要辦理“養犬登記證”,可后來發現:“辦不辦都一樣,沒有人管。”
公安機關的有心無力、省小動物保護協會的“有力無處使”、市民的質疑,最終導致條例難以施行。
建議
出臺配套的實施細則 進一步落實相關責任
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副調研員王振華對此說:“雖然執行困難,但是這個條例依然有其重要意義。”他認為,該條例首先推進了“養犬管理規范”這項工作,這至少表明我們已經開始努力、行動;其次,如果出現有關狗類問題的糾紛,該條例將成為一個重要的法律依據。
對于目前存在的問題,王振華說:“該條例的頒布本身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執行難只能說明,該條例可能存在一定的超前性,與現實條件還有差距。”
那么,該如何打破僵局呢?
對此,有法學專家建議,地方人大在立法時必須嚴把“入門關”,注重制度條文設計的可操作性,對一些指導性條款予以細化。立法上應明確建立責任制度及獎懲制度,運行后及時開展立法評估,對實際操作中的問題及時修正。
王振華表示:“在本屆內,我們將根據輕重緩急,對曾經頒布的法規進行執行情況檢查,《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也在檢查范圍之內。我們會從體制機制上提上建議,督促整改;同時對條例本身進行適當修改,以期早日督促落實。”
有業內人士建議,可把文明養犬、科學養犬同環境綜合整治結合起來,采取多種措施,動員、激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規范養犬管理;同時出臺配套的實施細則,將相關責任進一步落實到各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在此基礎上,大力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加入管理,促進海口市養犬管理進入科學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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