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海協會會長陳德銘(左)和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右)在會談開始前握手。
2月27日,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在臺北圓山大飯店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十次領導人會談,并簽署《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與《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構建起兩岸防災、救災以及災后重建等工作交流合作機制。此次兩岸兩會領導人的會面,進一步強化了兩會在兩岸關系進入全面發展新階段的機制化功能,也凸顯出兩會對持續鞏固深化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不可替代性。
首先,兩會協商是兩岸積累互信的堅實平臺。兩岸兩會自2008年6月恢復制度性協商以來,加上此次已舉行10次會談,簽署21項協議,成果斐然。關鍵在于,兩會協商是建立在兩岸雙方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這一共同基礎上,可以說,5年多來每一次會談的舉行、每一項協議的商簽,根本上都是兩岸增加互利、增強互信的過程。正是在兩岸協商這個平臺上,雙方針對兩岸交流合作中遇到的諸多問題,秉持誠意、求同化異、共建方案,持續累積互信,為兩岸關系穩步向前提供了重要的機制性助力。
其次,兩會協商是兩岸協調事務的重要管道。通過兩會協商這個管道,兩岸各項協議逐步由經濟向司法、社會以及民生領域拓展,范圍越來越廣泛,議題越來越務實,為兩岸民眾帶來了越來越多的福祉和利益,在深受兩岸同胞認同贊許的同時,也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好評,開創了兩岸關系65年來的最佳時期。正鑒于此,隨著兩岸關系發展在高水平基礎上逐步進入深水區,新題、難題或將層出不窮,有些可能還會很棘手,屆時在這些方面輕車熟路、日臻完善的兩會協商機制,勢必會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再者,兩會協商是兩岸共商共進的成功“范例”。兩會秉持“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原則,其中第八次“陳江會”求同化異最終簽署延宕多時的投保協議,更是成為兩岸雙方互諒互讓、包容雙贏的經典案例。今天,兩會協商已積累出善意溝通、以誠相待、循序漸進、以人為本等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尤其在增進互信、減少誤判方面具有一些獨到的經驗,這些無疑都將為兩岸進一步開展各領域交流對話提供重要的基礎和借鑒。
近來,從“張王會”、二次“習連會”到兩岸兩會,兩岸交流的頻繁熱絡與早春二月的春暖花開相得益彰,很是應景。春天是播種希望、放飛夢想的季節,對于備受兩岸各界廣泛關注與熱議的“習馬會”的會面,我們也值得去充分發揮想象力,因為只要是造福兩岸同胞、造福中華民族的事情,都是兩岸同胞共同的期待。正如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所說:“對于兩岸領導人的會面我們一直持積極開放的態度,雙方像一家人一樣經常走動,共話民族情感,共商兩岸關系大計,有利于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營造更好的氣氛,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從而造福兩岸同胞、造福中華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