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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設最低消費”的好經還需念到實處“不得設最低消費”的好經還需念到實處
來源: 紅網 作者:謝偉鋒 時間:2014-03-20 16:30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3月19日新華網)
這次中央就厲行勤儉節約的目的而出臺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開篇就是針對公務用餐的重點領域,其次再是推進單位食堂節儉用餐;而“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這個概念其實是在意見較后的位置,屬于“推行科學文明的餐飲消費模式”中的著重點。當然,在剛剛又度過一個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之后,人們更愿意把“最低消費”這一老生常談拎出來,并單獨開小灶來琢磨。這顯然是撓到大家的癢處。
在“法無禁止即可為”的經濟新背景下,市場釋放了活力,當然,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還是有監管托底的屬性的。而餐飲業又是中國經濟濃墨重彩的風景線,在這個領域里,價格和成本的博弈,道德和利益的較量,再有食品安全、業界良心等等話題攪在一起,同時又很若即若離的沒被電子商務深耕。可以說,在這里醞釀的話題,絕對是管窺中國經濟的一個觀察點。
就說這“不得設最低消費”,之前就有類似的事件發生。去年年末,北京工商發布餐飲業6種不公平格式條款,其中就包括“禁止自帶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費一元”以及“包間最低消費xx元”等行為。同一時間,中國烹飪協會就此事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公開信,請求北京市工商局對此“糾正”。兩種不同背景的力量,在“最低消費”等細枝末節上較起勁來,這應該對于老百姓來說,是件好事。
凡事就最怕認真。同時一個新出爐的條例、規定,就怕在現實生活中聽不見聲響。不設定最低消費,對于掏錢的消費者來說,無疑于是種福音。畢竟身上的“枷鎖”越少,自個就越輕松自在。只是市場在此刻更有著難言之隱,“沒有最低消費,又該如何周瑜打黃蓋呢?”
一般來說,餐飲業基于自家經營策略和信用,都會事先告知顧客有最低消費,尤其是在包廂里更為普遍。雖然消費者有用腳投票的權力,但怎奈這條戰線的利益統一。另外,即便現在已經有條例禁止最低消費,但商家卻會用“服務費、加價”等方式變相攫取消費者的利益。在換湯不換藥的語境下,又如何才能把“好經”念到位呢?
靠工商部門一家當然是遠遠不夠的。餐飲業涉及到很多領域,譬如旅游、食品藥品、消費者協會等等。各行各業都制定行規行約,并落到實處。用九龍治水的多管齊下,才能把消費者的實際利益保駕護航。這些,恐怕并非坐而論道那么簡單。
文/謝偉鋒
(編輯: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