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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著房價轉的房產稅試點注定要失敗圍著房價轉的房產稅試點注定要失敗
來源: 紅網 作者:譚浩俊 時間:2014-03-27 17:14
近一段時間以來,圍繞重慶、上海兩地房產稅試點模式要不要取消的問題,又引起了一場不小的爭論。其中,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聯辦財經研究院院長許善達表示,現在沒有人再提擴大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的探索,試點模式已被廢棄。他認為,“在現有房地產稅收政策不變的基礎上,單獨增加一項房產稅”的模式不符合中國國情,財政部和住建部沒有再推這種模式。
而財政部財政研究所所長賈康則不同意許善達的觀點,他認為,“重慶、上海模式不能被簡單地否定,其意義要從全局來看。”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傅瑩也表示,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在研究當中,會注意聽取社會上的意見。
筆者也曾就渝、滬兩地的房產稅試點工作發表過看法,并提出了重慶的試點效果好于上海的想法。但是,經過幾年的觀察,卻越來越感到,渝、滬兩地的試點已經基本可以宣告失敗。也就是說,可以按照許善達院長所說的廢棄了。因為,按照這樣的試點模式,已經不會再有任何效果。
那么,為什么轟轟烈烈進行的房產稅試點,卻要以這樣的方式、這樣的結果結束呢?房產稅是否還要擴大試點呢?筆者認為,廢棄也好,擴大試點也罷,都不能按照渝、滬兩地的模式去討論。如果擴大試點工作仍然以渝、滬兩地的模式進行,不如廢棄。因為,既然渝、滬兩地沒有效果,其他地方也不可能有效果。
也許,支持渝、滬兩地試點工作的人會認為,渝、滬兩地的試點工作也不能說毫無效果,尤其是重慶的試點工作,在控制高端房房價方面還是發揮了積極作用的。
我并不否認重慶的試點工作對高房價產生了一定遏制作用,但是,這恰恰是房產稅試點最大的敗筆。因為,如果房產稅政策僅僅是為了控制高端房的房價,這樣的政策還有什么出臺的意義呢?豈不與房產稅政策的公平社會財富分配完全背道而馳嗎?
事實也是如此,渝、滬兩地的房產稅試點工作,從轟轟烈烈到碌碌無為,從充滿期待到悄無聲息,原因就在于,出臺此項政策的出發點就是錯,就是被所謂的房價給綁架了。因為,當時的中央政府,出臺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目的,也不是真的想控制什么房價,而是想平復民怨,為錯誤的房地產政策挽回一點影響。
但是,就像已經脫韁的野馬一樣,既然已經將錯誤的信號放出去了,將投資者、投機者、地方政府等的胃口吊起來了,要想收回,可不那么容易。在這樣的情況下,房產稅政策才匆匆出臺的。能夠產生什么效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這就帶來一個問題,那就是調控也好,房產稅政策也罷,到底是為了遏制房價還是為了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如果是前者,結果就是渝、滬兩地的試點。而如果是后者,渝、滬兩地的模式就都不可行。要想讓房產稅政策發揮作用,就必須站在市場化的角度,用市場觀念制定和出臺房產稅政策,讓房產稅政策能夠適應市場的需要,能夠推動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而不是一時的房價需要。
新的一屆政府成立以來,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今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都提到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問題,所傳遞出來的積極信號是,房地產市場不是靠調控就能達到目的的,就能步入健康有序的軌道的。房地產市場能否健康有序,更多的還是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讓市場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房產稅政策要不要推廣、要不要擴大試點、怎樣推廣和擴大試點,不僅要看市場的需要,而且要按照市場規律進行制定,而不是像現行房產稅政策一樣,一個勁地圍著房價轉。
也正因為如此,審視房產稅政策的存廢,不妨多站在市場化的角度,用市場化眼光去判斷。正如許善達院長所言,必須綜合考慮各項圍繞房地產的政策和相關稅收政策,而不是簡單地在現行房地產政策和稅收政策沒有調整的情況下,再單純地出臺一項房產稅政策。譬如物業稅、遺產與贈予稅等,如果這些政策都出臺了,房產稅政策還有什么出臺的必要呢?
退一步講,就算決策層一定要出臺房產稅政策,也一定要按照市場規律辦事,按市場化原則制定。同時,政府主導房地產市場的行為也必須糾正,政府在保障房、公共租賃房等方面的作用必須發揮。只有這樣,房產稅政策才有可能發揮積極作用。
文/譚浩俊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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