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繁昌縣繁陽鎮經營飯店的三位老板,最近幾年一直在為討要政府“吃喝賬”犯愁。據統計,該鎮華陽村村委會常年上門吃喝,在三家飯店累計欠賬數十萬元。三年時間過去了,這些招待費至今要不回來,三位老板每年只能領回來加蓋村委會公章的“新白條”。
反映:一筆舊賬難討回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繁昌縣繁陽鎮。居民姚有虎告訴記者,5年前,他自籌資金加上借款,在鎮上交通局附近開了一家飯店,起名叫“農家小院”。因飯店離華陽村村委會只有1里路,村干部成了飯店的常客,經常選擇在“農家小院”招待客人。
“因為是熟人,又是村干部,所以飯后一般都由村干部簽單,年底結賬。從2012年開始,村干部吃飯的錢要不回來了,給的都是白條,累計到現在有十多萬,飯店只好關門。”姚有虎說,每年年底他帶著村干部簽名的菜單到村里要錢,每次是一人簽字確認、一人簽字證明,會計審核后再給一張加蓋村委會公章的收據,說是“有錢就付”。
“上門吵得厲害了,他們就給一點,當年的錢沒有兌現,后來又多吃出了飯錢,結果白條又換成‘新白條’。”姚有虎說,手上至今保存著兩張單據,一張是村委會開出的紅色收據,金額為127091元,收據上寫有“欠招待費入賬”字樣;另一張是寫有“14210元,農家小院”的單據。姚有虎說,兩張單據上就是村委會欠下的共計14萬多元吃喝費,為了討回這筆錢,姚有虎一家人不知道去了村委會多少次,至今沒有結果。
蹊蹺:部分款項已報銷
同樣被華陽村村委會拖欠餐飲費的,還有朱能武的“紅紅火火”飯店。朱能武說,從2010年開始,華陽村村委會開始欠費,當年是6萬多元,幾年下來欠費高達26萬元,“村干部欠我的錢,我只好欠供貨商的材料費,飯店支持了2年時間,實在搞不下去了,只好關了。”
今年40多歲的汪玲玲是第三位被欠賬的飯店老板,她的飯店因村干部欠費是關了又開、開了又關。汪玲玲告訴記者,她的飯店就在華陽村村委會邊上,是村委會的門面房,她和村里簽了協議,一年房租1萬5,除去房租至今還有24萬餐飲費要不回來,“說沒有錢,給了我好幾張白條”。
今年7月中旬,汪玲玲在要賬的過程中發現,村委會早在4年前就將欠她的13萬、欠朱能武的9萬元報銷了,經辦人是當時的會計趙某某。事后,汪玲玲從鎮領導口中得知,華陽村“兩委”干部潘某某、方某某、朱某某、趙某某等7人已因貪污罪、職務侵占罪分別被判刑。這一消息記者也從繁昌縣的通報中得到證實。
進展:現任村干拿方案
在昨天的記者采訪中,姚有虎等人告訴記者,華陽村村委會除了欠他們的錢,還欠其他酒店的錢,一年的吃喝費有百把萬,這樣算下來,光一天吃喝就要花兩三千元。姚有虎等人質疑,一個村委會哪里需要這么多“招待費”?
目前,村委會已經組成了新的領導班子。對于欠下的招待費用,現任村委會一位主任告訴記者,經過查看簽單和收據,原村干部確實欠了酒店不少錢。現在村委會已經在進行賬目審核,他們將會同鎮政府著手處理欠飯店的賬,并查清招待費的出處,作出分期還款計劃。記者昨晚發稿前,姚有虎打來電話,他說,當天下午3點,華陽村和鎮農經站把他們三個人喊到了村委會,協調處理還款的事。
協商時,現任村委會主任表示,對欠姚有虎的14萬多元分兩年還清;欠朱能武的款項村里只認19萬,分三年還清;欠汪玲玲的24萬村里只認部分錢款,在結清房租后,分期還清。至于汪玲玲反映她和朱能武被村原會計趙某某“報銷”的錢,是會計的“個人行為”,只能“找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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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老賴 法律不能打白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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