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培林的計劃里,種植、養殖的循環產業如今應該有可觀的收益,然而現實中的場房卻一片狼藉,雜草叢生。
“3年了,上訪數次都沒有結果。希望政府能盡快解決我的賠償問題,前期的貸款和借款都沒法償還,我快要撐不下去了。”田培林無奈地說。
場房被拆
80后小伙田培林是土生土長的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薛家灣鎮人。2006年畢業于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畢業后在北京就職于一家中日合資公司。2009年,回鄉探親的田培林看到家鄉父老仍然過著靠天吃飯的貧苦生活,毅然放棄在北京的一切,決定回鄉創業,帶動周邊村民增收。
2009年12月,田培林在準格爾旗成立了養殖專業合作社,開始摸索林下養雞的養殖產業。
2011年7月19日,準格爾旗環境保護局出具了同意田培林建設養殖基地的批復。拿到審批手續的田培林開始緊鑼密鼓地進行基礎建設。
2013年5月中旬,正在呼和浩特市陪床重病父親的田培林突然接到電話,養殖場房被政府的綜合執法隊拆了。
各執一詞
據田培林講述,拆遷之前,政府曾告訴他因修鐵路需要占用一部分田培林在建的養殖場,“當時我與政府溝通過,能不能在規劃鐵路時盡量避開我的養殖場。整個養殖場被占一部分,剩下的也沒法繼續辦場,當時政府給我答復說與鐵路建設單位商量商量。”
“那天我不在現場,由原準格爾旗薛家灣人民政府副鎮長李五根帶隊的派出所民警和鎮綜合執法大隊的隊員把我正在建設的雞舍強拆了。如果不是村民告訴我,我都不知道被拆,政府在拆遷之前并沒有給我任何書面的公告。”田培林回憶說。
李五根告訴記者:“當時大馬鐵路公司計劃在這里修建一條運煤專線鐵路,他(田培林)在鐵路占用地上臨時加蓋了幾處房屋,屬于違規建筑,我們是阻止建設違規建筑。”
而據田培林說,他并未收到任何單位出具的違規建筑通知。
對于拆遷之前的公告,薛家灣鎮副鎮長郝利平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當時對田培林進行過口頭告知,并且在村子里張貼過拆遷公告。”
三年上訪
本想自主創業帶動村民致富的田培林沒有想到會遇此窘境。從場房被拆時,他就走上了上訪之路。然而隨著鐵路停工,賠償事宜停滯不前。
田培林說:“3年來,我不斷找旗政府的各個部門要求賠償,他們每次的回復都說‘快了,馬上補’,可每次都無疾而終。”
據郝利平介紹:“田培林的養雞場違規建筑的部分,不予賠償。合法的部分需要鐵路建設單位和田培林共同委托一個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后再進行賠償。可是鐵路建設單位由于資金不足,現在已經停止建設,不配合這項工作。”
關于記者提出的解決時間表,郝利平說:“盡快。”
田培林曾在2015年6月16日和2015年12月1日兩次撥打鄂爾多斯市長熱線,并獲得以下回復:“已拿到評估報告,各參與工作單位計劃在近期組織會議,共同研究對來話人田培林的最終補償方案。”和“此信訪事項已進入信訪程序,我旗正在按規定辦理。”
2015年9月,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關于薛家灣鎮田培林信訪事項處理意見的函中寫明:“我局現正協調鄂爾多斯大馬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及評估公司對信訪人的養殖場進行評估,待評估完畢后按照評估報告給予信訪人補償。”
田培林說:“目前政府沒有給我們出過任何評估結果,今年6月24日政府開了一個協調會讓我自己選擇一家資質合格的評估公司委托評估,我已經把評估結果交給政府了,還沒有任何回復。”
律師說法
就此事,記者采訪到呼和浩特市律師趙東陽。趙東陽稱,違章建筑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對違章建筑只能通過法定程序由法律授權的相關部門處理,并不能因為其非法而被他人任意剝奪。
趙東陽說:“拆遷單位在拆遷之前應當向被拆遷單位出具拆遷公告,其中包括拆遷原因、拆遷目的、拆遷期限和拆遷單位。在房屋決定征收之前,應將補償費用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同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
截至記者發稿時,賠償工作仍在進行當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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