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用餐發生口角 男子縱火獲刑
海口網11月9日消息(記者高潮?通訊員趙慶春)就餐時因一言不合竟在飯店前放火,好在被群眾發現后將火及時撲滅。近日,2名男子被美蘭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5個月和3年3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8月3日晚,陳某平、張某忠等人到美蘭區南寶路某飯店用餐,因結賬問題與該店員工林某發生口角。陳某平、張某忠等人結賬離開飯店。但當晚,陳某平指使張某忠與羅某標攜帶瓶裝汽油來到該飯店門前將汽油潑灑在飯店的卷閘門前,羅某標用打火機點燃汽油,在該飯店前放火,群眾發現后將火撲滅。該場火災造成飯店門口的瓷磚被燒黑、遮陽布及店前的兩張椅子被燒壞。
陳某平又于2016年伙同麥某弟等人盜竊他人財物被公安機關抓獲。今年4月3日晚,張某忠被抓獲。
美蘭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平犯放火罪、盜竊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張某忠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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