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將違法行為發朋友圈集贊。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美蘭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支隊有關部署,交警部門將從7月1日起嚴格查處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的違法行為,駕駛人與乘客都應該嚴格遵守規定佩戴頭盔。被查處者除了要面臨40元的罰款外,還將佩戴紅綬帶在路面站崗半小時并接受執勤交警的安全教育,如果違法駕駛人將自己的違法行為自拍并發朋友圈集贊達到20個或20個以上,可縮短站崗時間。希望廣大市民能夠借此機會養成出門騎車佩戴頭盔的習慣,注意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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