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海口交警供圖)
海口網3月1日消息(通訊員鐘玲 記者傅巍)3月1日,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從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1日13時許,一出租車在沿長海大道自南向北行經海口長濱東四街與長海大道交叉口時,與一面包車發生碰撞,造成出租車乘客受輕傷,面包車側翻起火。
據了解,駕駛人張某麗駕駛出租車沿長海大道自南向北行經海口長濱東四街與長海大道交叉口時,與一輛沿長濱東四街自東往西行駛的面包車發生碰撞,造成面包車側翻起火、出租車受損以及一名乘客受輕傷。事故發生后,交警、消防部門到場處置,迅速撲滅火勢,開展現場勘查工作。經調查核實,駕駛人張某麗駕駛車輛未讓右方來車先行,負事故主要責任。駕駛人鄒某軍在未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行車,負事故次要責任。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駕車行經無信號指示的交叉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遵循路權原則,讓右側來車優先通行,確保安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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