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區金融扶持政策方案
為全面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兩會精神,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沖刺上半年經濟目標任務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秀英區聚焦企業融資難題,切實降低融資成本,助力企業穩發展、促增長,推動全區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金融扶持政策方案。
一、貼息對象及條件
(一)適用對象
注冊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區,正常生產經營一年以上的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貸款用途限于生產經營。
(二)申請條件
貸款發放時間為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且該筆貸款貼息期內正常還款,無逾期記錄。企業信用記錄良好,無惡意逃廢債行為。
二、貼息標準
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貸款貼息比例為1%(年利),單戶貼息上限2萬。貼息期限為貸款發放后6個月,貼息金額按實際用款時間、已支付利息核算,貼息周期為按半年度一次性發放貼息。
三、申請流程
(一)貼息申請及審核
1.材料準備:營業執照、貸款合同、貼息申請表
2.材料受理及審核
貸款受理行需指導、審核企業提交材料,匯總貼息申請表,同時出具加蓋銀行公章的批量貼息申請函、貸款發放明細表、還息明細表。貼息金額根據用款時長、已還息金額核算,由各合作銀行匯總后于2026年1月20日前交區政府辦審核。
審核流程如下:區政府辦依法依規完成申請材料完整性審查與綜合評定,評定結束后將審核結果答復給相應銀行,同時將審核結果通過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
經審核通過的企業,按標準獲貼息補助,每家企業僅限申請一筆,不得重復疊加。實行過程如企業注冊地發生變更且不在秀英區,則后續周期不予貼息。
(二)貼息資金撥付
1.貼息資金撥付時間:公示完成后,區政府辦原則上在30個工作日內,將相應貼息資金撥付至獲貼息資格借款人的相關賬戶,貼息資金以區級財政資金為限。
2.補貼疊加原則:已享受上級貸款貼息補貼且未超過實際貸款支付利息的借款人,可以疊加享受本貼息補貼政策。
3.貼息期限:最長6個月。貸款時間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用款時間計算,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4.貼息資金池申請及受理規則說明:區級財政統籌保障不超過250萬元,貼息資金統一實行“先到先得”原則,按照貸款發放時間先后順序受理。一旦貼息資金完成全部受理工作,無論資金是否已完成撥付,均不再受理新增的貼息申請;已受理的申請將繼續按既定流程完成審核與資金撥付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辦:協調銀行機構開展貸款、信貸服務;統計、核對并分析相關業務數據,審核小微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負責統籌貸款額度管理、備案及督導等工作。
(二)區發改委:結合小微企業融資協調機制,對轄區小微企業名單、走訪情況、融資需求及時推送,統籌協調相關部門保障小微企業申請貸款等工作。
(三)區財政局:統籌保障貼息資金及資金撥付,會同區政府辦對資金的使用及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合作銀行機構:配合完成貼息申請材料審核,匯總其他分支行機構貼息申請材料,向區政府辦報送貸款發放情況及還本付息情況;嚴格把控貸款用途合規、貼息申請材料真實、符合本政策要求。
五、其他事項
(一)經辦銀行機構在開展貸款業務之時不能推薦或搭售其他理財產品,不能收取除貸款利息、擔保費之外其他任何費用。
(二)本方案實施過程中對涉及商業機密的任何信息、文件及資料,各方應嚴守機密,未經允許不得泄露,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情形除外。
六、附則
本方案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本方案由區政府辦協同區發改委、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合作銀行機構咨詢電話
中國銀行秀英支行:66563015
農業銀行海秀支行:68125211、18976553727
工商銀行秀英支行:15808930948
建設銀行秀英支行:65860130
交通銀行龍昆南支行:68611535、17789766614
郵儲銀行秀英區支行:66765228
海南銀行五源河支行:68727592
海南農商行海秀支行:15120757790
招商銀行招商局大廈支行:68656139
光大銀行世茂支行:1397630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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