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
記者從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獲悉
我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款能力
認定標準將于下月1日起優化調整
月還款額占收入比上限將提至60%
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款能力認定標準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各管理中心、各受委托貸款銀行:
為加大對繳存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力度,減輕購房資金壓力,更好滿足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結合實際,優化調整我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款能力認定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借款人月還款能力核定標準,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5%提高至60%。還款能力計算公式:還款能力=家庭月收入×60%-家庭月負債額-家庭月擔保額。
二、本政策由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負責解釋,自2025年11月1日起執行。
附件:
《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款能力認定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
《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款能力認定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出臺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有關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大剛性和改善性住房資金需求的支持力度,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減輕借款人購房資金壓力。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決定出臺《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款能力認定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政策依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三、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比例上限及借款人月還款能力的計算公式。二是明確政策解釋部門及執行時間。
四、適用范圍
關于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比例上限及借款人月還款能力計算公式的規定適用我省全部公積金貸款業務借款人月還款能力標準的核定。
五、關于《通知》執行前后的貸款業務銜接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執行,《通知》執行前已經受理的公積金貸款不再追溯調整,繼續執行原還款能力計算標準。《通知》執行后受理的公積金貸款按新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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