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3日起,海口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摩電”)違法亂象專項整治,旨在規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駕乘人員安全意識,進一步強化“摩電”交通安全管理,從源頭預防和減少涉相關道路交通事故。
11月13日,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實時指揮調度,指揮支援警力聯合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多部門力量,在海口市主次干道、商圈路口、學校周邊以及17處“馬路學堂”等重點區域設置100余個執勤點位,形成“百點布控、千人整治”的高壓態勢。
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違法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屆滿,超員載人,不佩戴安全頭盔或戴安全頭盔但未系卡扣,無證駕駛,摩托車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改變電動二輪車(含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動力裝置,解除限速裝置或加裝電池,加裝改裝燈光,改裝燃油摩托車排氣管,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行駛,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
專項整治的重點道路為國興大道、龍昆南北路、海秀快速路、白龍路、濱海大道等城市主干道路以及建成區學校、醫院、車站、商業區等周邊道路、國省道及主要農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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