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間監督局張靈珠副局長解讀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方案
為加強海口市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促進公共場所經營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相關衛生標準和規范加強自身管理,為消費者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根據衛生部《關于推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推行及其衛生管理信譽度的公示,增強衛生監督信息透明度;促進公共場所經營者不斷完善自身管理;提高公共場所衛生整體水平,引導社會公眾的消費選擇,減少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件的發生,保護公眾身體健康。
二、適用范圍
公共場所量化分級制度適用于已獲得市、區兩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證的住宿業、游泳場所、沐浴場所和美容美發場所等公共場所日常衛生監督檢查。
三、任務指標
2009年我市將重點開展住宿業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截止年底,要對轄區內不少于50%的住宿業實施量化分級管理,2010年對其他公共場所(游泳場所、美容美發場所、沐浴場所)全面開展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四、組織機構
為更好地組織協調我市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成立市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林海寧(市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盧 萍(市衛生局副局長)
林生綠(市衛生監督局局長)
成 員:吳 亮(市衛生局疾控處處長)
吳小堯(秀英區衛生局局長)
劉家寧(龍華區衛生局局長)
秦思葆(瓊山區衛生局局長)
韓春疇(美蘭區衛生局局長)
張靈珠(市衛生監督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在市衛生監督局設立辦公室,由張靈珠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量化分級管理組織和協調工作。市、區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組織實施,結合實際,制定量化分級管理細化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落實責任,扎實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