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江商報9月2日消息,妹妹未婚先孕,因不到結婚年齡,便用姐姐身份證領了結婚證。現在姐姐要結婚了,準備用妹妹身份證領結婚證時,被京山縣公安局曹武派出所民警及時發現并制止。
據介紹,8月28日,家住京山縣曹武鎮的陳某一家人來到曹武派出所,稱派出所將其兩個女兒的身份證上的照片弄混了,想更正過來,并表示愿意接受罰款。
民警覺得此事蹊蹺,便進行詢問和調查。結果查明:陳家小女兒未婚先孕,因未達到婚齡,擔心被計生部門處罰,便用姐姐的身份證與男友領了結婚證,并舉行了婚禮。如今姐姐要與男友結婚,無奈之下想用妹妹的身份證與男友領取結婚證,因擔心照片不符,便想出一主意,想將二人的戶籍信息互換。
了解實情后,民警依法對陳家人的荒唐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并要求陳家兩姐妹到民政部門依法解決,不能一錯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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