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27日消息(記者蔡康)1月26日上午,海甸六西路海岸金沙小區居民李先生來電稱,他購買了樓下商鋪一層至負一層,且合同上明確這兩層商品房的用途均為商鋪,沒想到當他裝修并對外出租時,才發現負一層竟是人防工程而非商鋪。找開發商理論無果的情況下,李先生將其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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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主:要求退還負一層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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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購買的商鋪,位于海岸金沙B棟樓下臨街四間1層至負1層的商鋪,面積800多平方米。26日上午,記者見到李先生。據其介紹,2010年1月份,他以每平方米1萬多元的價格,合計1000余萬元,從海岸金沙售樓中心購得了這四間商鋪,并于4月13日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簽訂之后,他對商鋪進行了裝修。隨后,一酒店支付了1萬多元的押金,租賃其商鋪用于經營,但是,當酒店方辦理相關手續時,被相關部門告知負一層不能用于經營。李先生聽后,立即向市規劃局咨詢得知,他所購商鋪負一層系人防工程,不能出售。李先生說,因開發商未能兌現合同中的約定,他便提出將商鋪負一層退回去,但開發商則稱要退就全部退。李先生認為,他當初購買的商鋪價位已不是現在的價位,再說責任并不在他。隨后,他向開發商提出退還商鋪負一層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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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負一層是“倉儲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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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中看到,李先生所購商鋪明確為“商鋪一至負一層,該商品房的用途是商鋪”。但在市規劃部門提供的一份該小區的平面設計圖紙中,小區樓負一層系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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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海南金廣置業有限公司“海岸金沙”現場專案鄭斌向記者解釋稱,他們出售給李先生的商鋪一屋至負一層是“連為一體”的,負一層是“倉儲間”,進出只能從商鋪里面的樓梯下去。鄭斌說,負一層不是人防工程,李先生從規劃部門復印出來的平面圖紙,開發商“已經做了調整”,李先生是在開發商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裝修的。當記者要求其出示調整后的圖紙時,鄭斌稱圖紙并不在他手上。對于鄭斌的解釋,李先生說,該小區的平面設計圖紙是他在去年11月從規劃部門復印出來的,再說,已經出售入住的小區,其地下人防工程能說調整就調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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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次向開發商交涉無果,李先生已將開發商海南金廣置業有限公司告上美蘭法院,美蘭法院已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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