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20日消息河南省孟州市等地養豬場用“瘦肉精”飼養生豬,有毒豬肉流入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據了解,濟源雙匯公司已于17日起召回市場流通產品。截至目前,已召回肉制品2000多噸、冷鮮肉70多噸。
雙匯“十八道檢驗”言過其實
針對公眾關注的“十八道檢驗”,雙匯集團董事長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這些程序確實都有,但只是就企業內部加工環節而言。
2002年,農業部明確禁止養殖業使用“瘦肉精”。2009年,河南省多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強化“瘦肉精”監管。按職責分工,其監管的環節依次為:養殖、屠宰、流通、藥品銷售以及相關案件偵破等。
濟源按2%比例檢“瘦肉精”
濟源市畜牧局局長陳曉棉承認,上述鏈條看似完備,但監管仍存漏洞。據他介紹,針對“瘦肉精”,畜牧部門一般實行產地檢驗,濟源市畜產品檢驗檢疫中心每月一次的抽查,按省里制定的2%抽查比例執行。外地流入本地的生豬,只要其提供合格的檢驗檢疫證明,并且耳標齊全,一般不再檢驗。進入屠宰環節后,則主要依靠企業自檢。
濟源雙匯抽檢比例為4.5%。
“企業自檢是通過化驗生豬尿樣定性分析。公司一直執行集團標準,即按4.5%。的比例抽檢。”濟源雙匯公司原總經理曹連友稱,“由于實行以銷定產,每天加工生豬在2000頭至6000頭,如果提高抽檢比例勢必耗時耗力,難以保證生產進度。”
前來河南督導調查的農業部畜牧業司副司長王宗禮表示,全國每年出欄生豬在6億頭,面對如此大的數量,“只要是抽檢自然會有漏洞”,而“瘦肉精”事件的發生,正是暴露出了整個監管鏈條上存在的缺陷。
現場調查:屠宰廠不檢測“瘦肉精”
根據有關規定,屠宰場必須是國家定點,而且要派駐檢疫人員,進場的生豬必須檢疫合格后方可宰殺。
在南京建鄴區興旺屠宰場記者發現,這些所謂的“健美豬”并沒有被檢測“瘦肉精”,就被宰殺了。派駐屠宰場的檢疫人員對宰殺后的豬肉也沒有進行“瘦肉精”檢測,就直接打上“肉檢”、“驗訖”的印章。并且開具“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
農業部門:“瘦肉精沒有監管依據”
那么這些屬于農業部門的檢疫人員為何不對生豬進行“瘦肉精”檢測呢?南京動物衛生監督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級工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我們的職責范圍就是檢寄生蟲病、傳染病。”
“瘦肉精我們沒有監管的依據。”這位高工表示,根據相關文件,在屠宰場瘦肉精的監管不歸農業部門負責,應該由商務部門主要負責,農業部門的駐場檢疫人員開具的檢疫合格證明與是否含有瘦肉精無關。
商務部門:“發現問題再進行協調”
對此,南京市商務局巡視員周益彬稱:“日常的瘦肉精檢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以后的一些后續的相關文件的要求,目前是農業主管部門,南京市41個定點屠宰場,都是動物檢疫部門進行駐場開展工作。”
周益彬表示,在屠宰場駐場監管的只有農業部門的檢疫人員,農業部門提供的相關監督抽檢結果發現屠宰場生豬的瘦肉精顯示陽性,他們就會采取行動。“發現問題再來進行協調,再指導,一般的工作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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