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31日消息? 8月30日,記者從三亞教育部門獲悉,為加強對校車管理,堅決杜絕“幼兒被悶死在校車內”的悲劇發生,教育部門將對全市民辦學校和幼兒園全面開展第三次“黑園黑車”拉網式排查整治工作,嚴查校車及駕駛人的資質。
據了解,核準載客人數少于7座的車型不得作為校車使用,尤其微型面包車一律取締,不得接送孩子。嚴禁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校車,校車的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它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客車不得用作校車。
校車駕駛人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以及符合3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責任事故、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未受過刑事處罰等要求。
除此之外,還要求明確一名負責人員分管校車的管理工作,詳細掌握校車、校車駕駛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并設立管理人員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及行駛期間的安全,低年級、幼兒園學生乘坐的校車應當配備不少于2名以上照管人員。校車接送學生前,管理人員應當查驗校車安全狀況、接送學生人數和駕駛人員狀況。校車接送學生及照管人員數量應當以校車標識牌核載人數為上限,不得超載。
三亞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三亞有校車的學校和幼兒園必須把校車的車型、車牌、駕駛人等情況的統計表于9月3日前交至教育局民教辦,學校使用未取得校車標識牌的機動車接送學生或校車改變用途未到備案機關辦理相關手續的,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對學校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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