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14日消息??12月13日下午,三亞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勇主持召開第70次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三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BOT特許經營招標工作方案》、《三亞市餐廚廢棄物處理項目BOT特許經營招標工作方案》、《三亞市養犬管理辦法》、《三亞市新建住宅小區電力抄表收費到戶供配電設施建設及維護管理辦法》等議題。
會議還研究審議了《三亞市2012年財政預算草案》和《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在審議《三亞市2012年財政預算草案》時,王勇表示,在保證財政正常運轉的情況下,應當確保收入型增長,努力擴大和保證民生項目的支出。此外,對2011年財政預算支出執行進度緩慢和不得力的單位,將在2012年適當扣減工作經費。
當天召開的三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三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根據辦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零售)許可審批和網點布置工作,查處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等行為。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運輸許可、燃放等公共安全管理,維持煙花爆竹燃放區域和燃放期間的公共秩序、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煙花爆竹,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公安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質量技術監督、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質量國家標準,確定可以在本市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的規格和品種,并予以公布。對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規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禁止在本市經營、儲存和燃放。
依照相關規定,嚴格限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準入。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銷售者,必須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零售經營者,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辦法規定,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的個人(經營者)和單位(企業),最高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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