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和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要求,現發布《二○一一年第四季度海南省環境質量公報》。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
二○一二年一月
地表水水質狀況
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優良。所監測的32條河流87個河段和18個主要大中型湖庫中,89.7%的監測河段和16個監測湖庫水質達到或優于可作為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國家地表水Ⅲ類標準。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三大流域、主要大中型湖庫及大多數中小河流的水質保持優良態勢,但湖山水庫、探貢水庫和三亞河、海甸溪、文昌河、北門江等個別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呈輕度污染。與上季度比較,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
全省18個市縣縣城以上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體優良,所有監測的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本季度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可作為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國家地表水Ⅲ類標準,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要求。與上季度比較,全省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地表水Ⅰ類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地表水Ⅱ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等。
地表水Ⅲ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水產養殖區漁業水域及游泳區等。
地表水Ⅳ類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地表水Ⅴ類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用水區域等。
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負離子濃度
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質量優良,霸王嶺、尖峰嶺、五指山、七仙嶺、銅鼓嶺、吊羅山6個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負離子平均濃度分別為6982、6524、5439、5960、4732、4767個/立方厘米,均大于2100個/立方厘米,遠超過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清新空氣的1000-1500個/立方厘米標準,對人體健康極有利。與上季度比較,各主要森林旅游區的空氣負離子濃度總體無明顯變化。
空氣負離子是空氣的正常組成成分,具有殺菌、降塵、提高機體免疫力等功能,被譽為“空氣維生素”,其含量及分布是衡量一個地區空氣清潔程度與生態環境的重要指標之一。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清新空氣的空氣負離子的標準濃度為1000-1500個/立方厘米。
?
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狀況
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為優,海口、三亞、澄邁、文昌、瓊海、萬寧和陵水的19個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處于清潔狀態,監測海域均為一、二類海水,其中一類海水占78.9%,所有監測海域水質均達到或優于國家海水水質標準要求的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區或娛樂區的二類海水水質要求。與上季度比較,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第一類海水適用于海洋漁業水域、海上自然保護區等水域。
第二類海水適用于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或娛樂區等區域。
第三類海水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濱海風景旅游區。
第四類海水適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開發作業區。
海南島近岸海域水質
海南島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為優,絕大部分海域處于清潔狀態,其中一、二類海水占91.1%。四類和劣四類海水主要出現在三亞河入海口、海口秀英港和萬寧小海,主要污染源分別為城市生活污水、港口廢水和海上集中養殖區廢水,主要污染指標為石油類、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
94.3%的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監測海域水質符合水環境功能區管理目標的要求,濱海旅游娛樂區、港口區、食鹽工業用水區、一般工業用水區、開發作業區、傾廢區的海水水質均符合相應水環境功能區管理目標要求,僅個別海上自然保護區和海水養殖區海域水質出現超標現象。
與上年同期比較,海南島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保持優級,96.3%的監測日環境空氣質量為國家一級水平。絕大多數監測城市(鎮)的空氣質量達到國家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質量要求的國家一級水平,僅海口市區、三亞市區、東方八所鎮、昌江石碌鎮分別有22.8%、4.3%、12.9%、19.0%的監測日空氣質量為二級。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日平均濃度均符合國家一級標準,但部分城市(鎮)可吸入顆粒物的日平均濃度個別監測日符合國家二級標準,對空氣質量有輕微影響。與上季度比較,大部分監測城市(鎮)的環境空氣質量無明顯變化,海口市區、三亞市區、東方八所鎮、昌江石碌鎮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略有增加,環境空氣質量略有下降。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