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28日消息(記者謝舒 實習生朱惠心)近年來,海南“農家樂”逐漸興起,發展正旺,但也隨之暴露出了管理不善等一系列問題。對此,海南省人大代表陳國強建議,應盡快制定海南省“農家樂”管理條例。
農家樂促進就業縮小城鄉差距
近年來,海南充分利用農村資源,打造出新興的農村生態經濟品牌——農家樂。“吃農家飯、住農家屋、學農家活、享農家樂”成為“農家樂”吸引游客的“十六字方針”。海口、三亞、文昌、定安、瓊海、澄邁等地已出現各具特色的農家樂。陳國強說,“農家樂”的興起為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帶來了許多好處: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農業產業改造升級,帶動一、二產業的發展;造就了一批高素質的新型農民,縮小城鄉差距;有效緩解農村剩余勞動力問題,能吸收大量勞動力就業;增強了當地居民的文明意識,使海南旅游業向多元化發展。
蓬勃發展缺也帶來諸多問題
“海南農家樂蓬勃發展的態勢帶來了環保、衛生、安全、行業良性發展受困等諸多問題”。陳國強說,“農家樂”基本還處于無序狀況,基礎建設不完善,一些“農家樂”在規劃布局上缺乏整體性,與生態資源旅游不協調,占用耕地、亂建設、亂開發在一定范圍內存在。食品安全存在隱患。整體衛生狀況不容樂觀,一些“農家樂”衛生狀況較差,廚房設施簡陋,消毒設施缺乏,生食熟食混放,從業人員也缺乏必要的健康保證。排污排水通道不暢,各種生活用水隨意排放污染環境,一些“農家樂”從業人員由于缺乏必要培訓,服務程序不規范,一些“農家樂”缺乏消防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治安環境和安全生產管理跟不上文明生態村建設的需要。
應制定“農家樂”管理條例
陳國強認為,要實現海南“農家樂”旅游產業可持續發展,應以生態資源保護為前提,建立完善相關法規。他建議:切實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界定適合農家樂發展的范圍、區域;嚴把“禁建”與“控建”關,充分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參與“農家樂”開發;注意保護古樹古屋,保護水源地及生態脆弱區城的環境,強制性建設完善污水排放,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減少對源頭的污染。
對“農家樂”的經營條件和衛生設施要認真審查,不符合辦件條件的不予發營業執照。對無證經營的,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教育、引導。加強培訓管理,轉變落后的傳統觀念和生活習慣,提高農家樂服務水平。省政府要盡快制定《海南省農家樂管理條例》,明確農家樂的發展、規劃布局、管理機制、職責、執法監督、違規處罰、獎勵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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