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工作環境超 35℃且不能有效降溫須發“高溫津貼”記者調查發現海南勞動者維權意識淡薄
領不到高溫補貼你可以大膽投訴
勞動監察部門稱有投訴都會受理可責令用人單位補發若不配合整改將處罰
當內地網友紛紛自嘲“馬路煎蛋秀”時,海南網友卻炮制出《海口:我26度》的幽默段子。今年2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新版關于用人單位實行高溫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但商報記者經過調查卻發現,這份“清涼”的福利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部分露天作業者受訪時表示對高溫補貼是“聽得到摸不著”。
現場走訪建筑工人稱老板心腸好才發高溫補貼
在記者的采訪中,來自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的戶外作業人員均表示單位有高溫津貼,數目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不等,如交警、環衛工人、某快餐連鎖店外送員、快遞公司送貨員等,有的還會得到一箱礦泉水之類的降暑飲料。
然而,未享受到這份補貼的也大有人在,比如建筑工人。“有沒有高溫補貼要看老板心腸怎么樣。”來自四川的鐘師傅說。鐘師傅來海南工作8年,呆過的工地不計其數,烈日下工作的時候汗流浹背,一得空休息就趕緊到樹蔭下坐坐,“高溫補貼啊,我知道這個,天氣很熱在外邊工作的人就有錢拿嘛。
但我工作那么多年,也就好幾年前有個老板發過一次100塊錢。”鐘師傅說,一般建筑工地是不會發高溫補貼的,天氣熱的時候,好心點的老板就給大家煮點綠豆湯,差的連管都不管。“自己多喝點水,實在太熱就先歇一會,只要不暈,倒也沒多大事。”鐘師傅分享他的高溫作業經驗,“你說的什么維權我連想都沒想過。別說不知道電話了,就算知道我也不能為了一兩百塊錢和老板鬧翻啊,一大家子等著我的工資生活呢。”采訪中,很多工人表示“高溫補貼”這個詞連聽都沒聽過。
記者調查投訴電話曝光度不高,維權需親自辦理
為了了解當勞動者的高溫補貼未落實時他們應該如何維權,記者撥打了網上公布的“高溫投訴熱線”12351。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不歸他們管,但接受咨詢。工作人員讓記者打電話到海南人社保障局詢問,但該熱線并無人接聽。最后,記者撥打114,詢問高溫補貼維權電話,114接線員告訴記者并沒有這樣的熱線,但可以撥打66784629到海口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了解情況。
海口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要想維權,需要本人到勞保局辦理,寫清楚是哪天高溫沒有收到高溫補貼,才能向公司提出投訴。經過重重波折,記者總算是找到了受理投訴的部門,但這么麻煩的維權過程,是不是也是讓勞動者對高溫補貼“死心”的原因之一呢?
政策解讀工作環境溫度超標就要發放高溫津貼
據了解,我省2008年第一次發布用人單位實行高溫津貼發放的通知,是面向企業單位而設定的。相對于2008版的文件,今年2月份頒布的文件在用人單位的范疇上作了進一步的擴大,從企業擴大到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參與制定高溫津貼通知的省人社廳工資處表示,如果用人單位采取措施,確實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到合理范圍,比如公交司機在空調環境里開車,工廠廠房采取大風扇的方式加強空氣對流降低溫度等,只要室內工作環境的溫度降到33℃(不含33℃)以下,就可以不發高溫津貼。否則,勞動者都有享受勞動津貼的合法權利。
在規定的每年4月至10月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以每月300元的標準給勞動者發放降溫津貼,不過這一“待遇”更多出現在有政府財政撥款的單位,比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在一般的正規企業,則較多以天數來計算,即以當月氣溫達到35℃的天數來發放高溫津貼。例如當月有三天氣溫超過35℃,用人單位發給高溫從業者的高溫津貼是30元。
文件里還明確指出,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即使用人單位提供降暑的西瓜、綠豆湯等飲品和藥品,也是必需的,不能因此取消對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發放。
部門說法希望勞動者主動投訴爭取應有的權益
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余隊長告訴記者,今年以來,總隊只接到過兩個電話就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和標準進行咨詢,但是投訴電話一個也沒有。對于這一現象,有部門分析稱,一是因為今年海南達到35℃的天氣并不多;二是一些有戶外作業的用人單位會避開高溫時段安排勞動者作業,比如園藝、環衛、路面維修等;三是高溫津貼發放的宣傳不到位。
“很多勞動者不知道什么條件下可以享受高溫津貼,有些人則不知道通過什么渠道投訴和維權。在我們人手不足的情況下采取主動監察存在困難,所以,我們呼吁勞動者加強維權意識,鼓勵他們主動投訴。”在記者的采訪中,省人社廳勞動監察處、省勞動監察總隊和海口市勞動監察支隊的負責人普遍向記者傳達了這樣的建議。
省人社廳勞動監察處處長邵民生介紹,目前全省持有勞動保障監察證的人員僅100余人,監察隊員們把
更多的精力放在處理農民工欠薪、合同、保險等問題上,對于高溫津貼發放的落實情況難以監督到位,更多是以受理勞動者投訴為主。“對于高溫津貼的問題,只要勞動者來投訴,我們都會受理,責令用人單位補發;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整改,我們將視情節對其處以2000至20000元的處罰。”邵民生表示。
編輯微評
炎熱的天氣讓高溫作業者們面臨挑戰,也在“拷問”著我國的勞動保障和監管體制。海南勞動者每年享有7個月的高溫補貼期,為全國最長,這么好的政策大家可千萬別辜負了。該是自己的,就要努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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