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難中失去兩個兒子的謝蘭珍蹲在地上,旁邊是她的大兒媳和孫子孫女
近1000個日日夜夜過去了,但傷痛仍在。2010年11月2日,海南文昌七州漁場附近海域發生一起海難,“瓊海口03052”漁船沉沒,船上14人中的13人遇難,其中包括一對親兄弟。他們都是家里的頂梁柱。
海南省是海洋大省,海洋漁業是海南省的水產支柱產業,同時也是高風險行業,海上作業漁民一旦遇到事故致殘或死亡,將導致一個家庭的破碎。
為此,海南省擬出臺《海南省漁民單獨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暫行辦法》,將海洋漁業農民納入從業人員工傷保險覆蓋范圍,讓全省約35萬從事海洋漁業及海洋運輸業的農民在遭受傷害后能及時獲得救治。
工傷保險必要性出事家庭精神經濟“雙窮”
8月19日,海南省人社廳和海南省社保局工作人員到海南臨高,就漁民納入工傷保險一事再次展開調研,記者隨行采訪。
在臨高漁業大鎮調樓鎮龍樓村,海南省人社部門調研組去看望了一位痛苦的母親。她就是“瓊海口03052”漁船海難事故中雙雙遇難的兄弟倆的母親謝蘭珍。謝蘭珍不停流淚,不時用手抹去眼淚,一言不發,長久蹲在地上,雙眼無神。
當地村干部王啟剛說:“她以前也是個挺活潑的人,愛說愛笑的。不像現在不愛說話,老發呆。”
環視謝蘭珍的家,一間屋子,一張床板壞了的木床,床上凌亂地堆著兩個箱子,一張簡易的小床,一個衣柜,一個舊沙發,便是全部家當。
12年前,謝蘭珍的老伴因癌癥去世,出事時大兒子32歲,小兒子29歲。現如今,這個家只剩下了她和大兒媳婦以及兩個孫子孫女,大的今年8歲,小的6歲。
在龍樓村能看到鹽田,這是個曬鹽的村。但王啟剛說,曬鹽一年只有100多元的收入,所以村民主要以外出打工為主。
王啟剛說,謝蘭珍家現在每月僅有300多元的收入,要養4口人,其中200多元來自低保,100多元是兒媳婦在家給人織漁網的收入。謝蘭珍有腦血栓,兒媳婦不敢離家外出打工。“這個家不知道怎么熬呀!你們能不能幫幫她們。”
2010年的那次海難,兩個兒子亡故,謝蘭珍家里僅拿到了12萬多元的商業保險賠償。“如果有工傷保險,那情形就會大不一樣呀!”海南省社保局工傷生育保險處副處長王曉娜說。
工傷保險優越性為工亡者上養老人下撫幼兒
據了解,目前,海上生產作業的漁民參加的主要險種為漁業共同體提供的漁民海上人身意外傷害險,漁民購買人身意外險的保險金額為10萬元(意外傷害險9.5萬元,意外傷害醫療保險5000元)和20萬元(意外傷害險19萬元,意外傷害醫療保險1萬元)兩檔,保費分別按250元/人和500元/人計收。其中漁民分別自付200元和400元,中央和省財政共同承擔剩余的50元和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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