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25日消息(海口晚報記者林菲 通訊員許平飛)一名5歲男孩因為腹瀉到診所就醫,醫生因為救治不當,致使孩子成三級殘疾,法院判決醫生賠償15萬多元,醫生竟然想盡辦法轉移財產,拒不履行義務。
????????2010年3月,年僅5歲的男孩陳某孝因為輕微腹瀉被父母送到了一家診所就診,診所醫生陳某洪診斷為支氣管炎、小兒腸炎,并對孩子開了藥物,沒想到陳某孝在服用藥物后出現抽搐,陳某洪治療后未見緩解,父母只能將孩子轉入醫院治療,經醫院診斷為支氣管炎、腦性癱瘓、蕁麻疹。后經三亞市醫學會鑒定,醫方陳某洪存在醫療過錯。
????????陳某孝父母起訴到法院要求陳某洪承擔相應的責任。經樂東法院判決,陳某洪需賠償陳某孝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共計157904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和鑒定費各1000元。但是判決生效后,陳某洪卻拒不履行,也不真實報告其財產狀況。
????????經法院多方調查,陳某洪已將財產隱匿,并轉讓給他人。樂東法院依據相關規定,將案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法律的威懾下,陳某洪終于履行了執行義務,將159904元轉入法院執行賬戶,并向法院遞交了《道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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