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行賄:
7人行賄“朋友圈”送了1132萬, 其中3人行賄占總額9成
大眾網記者盤點發現,根據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正煙臺發布的判決要點,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季建業本人或者通過其特定關系人,先后21次非法收受徐東明等7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32萬余元。
在這7人組成的行賄“朋友圈”中,包括商人6名,黨員干部1名。其中徐東明、朱天曉、朱興良3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達1065萬余元,約占季建業受賄總額的94.1%。
其中,2000年4月至2009年11月,被告人季建業本人或者通過其近親屬,先后四次收受蘇州市錦聯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東明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89.6萬余元。
2000年10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季建業先后九次收受江蘇吳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1.29萬余元。
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季建業先后二次接受蘇州金螳螂建筑裝飾有限公司提供的家庭裝修,價值人民幣21.43萬余元,通過特定關系人祝梅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朱興良給予的現金人民幣13萬元,共計人民幣34.43萬余元。
除以上3人外,被告人季建業還非法收受財物張學仁、何建青、周克辛、韋斌等4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6.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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