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個人的心里,都仿佛有這樣的一個“小院”。院子里渴望美好,期盼幸福,卻難免有各種各樣的喧囂和不安。在紛繁復雜的人生中,讓自己的心中“小院”寧靜下來,多住進一些包容,送走一些煩惱,最終或許會收獲別樣的感動。然而,在對心中“小院”沒法克制的時候,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可能會愈演愈烈,可能就會發生一些人間慘劇。記者回訪兩年前發生在文昌的一樁小院命案,希望會給人們帶來更多思考。
母親“失蹤”家人以為去打麻將
2013年10月4日,住在文昌文城鎮的劉昊發現,母親岳羽蘭的手機一直沒人接。他們老家在文昌東部一個小鎮,而岳羽蘭住在文城鎮市郊的霞洞村。
30多年前,岳羽蘭就改嫁到霞洞村,和葛大海一起生活。2012年,葛大海去世,兒子葛天也外出謀生。
當天晚上,劉昊通知了弟弟劉民,就先帶朋友去村里找母親。“到了院子,找不到人,問了鄰居也不知道她去哪了。”劉民也過來一起找,翻墻進院子后,一打電話,卻發現岳羽蘭的手機在房間里響了起來。
“以為她去打麻將了,手機還在充電”劉民說,第二天天剛亮,他和哥哥再來找母親,進屋后,發現房間很整齊,手機在充電,裝有少量現金的錢包都在家里。
而葛大海的堂侄葛丁平剛剛從海口回到文昌葛家老宅住一個月。葛丁平說,“我和她很少說話,昨天還看到她在家。”
查詢通話記錄,挨個撥打過去,也沒有有用的消息。母親到底去哪了?劉昊兄弟一頭霧水。
無奈之下,劉昊兄弟找到派出所,發了尋人啟事,并向村委會求助一起尋找岳羽蘭。
發現女尸 警方確定女子系他殺
母親“失蹤”,兄弟倆一直在尋找著。4天后,有人在村頭一處樹叢中,發現了異常情況。
協助尋找岳羽蘭的村干部回憶,“6日我聽說失蹤的事情,隨后就組織村民和岳家的家人四處尋找岳羽蘭。兩天后,在岳羽蘭家門前不遠處就聞到一股味道。”2013年10月8日,劉民移開村頭水坑上的樹葉時,就發現了一具尸體,尸身被草叢遮掩,泡在水坑中。
尸體已高度腐爛。經警方確認,死者正是失蹤的岳羽蘭。其腹部腿部有繩子勒壓痕跡,頭部有兩處損傷,顱骨骨折長達15公分,呈粉碎狀。打傷岳羽蘭的,應是一塊質地較硬且有棱角的鈍物。岳羽蘭確系他殺無疑!
案發當天,文昌市委常委、文昌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林剛也趕赴現場,指揮辦案。刑偵大隊大隊長劉衍鉆和辦案民警文鴻翔、云峰等連夜分析案情,立即投入緊張的偵查中。
警方發現,水坑并非殺人現場,而是拋尸現場。在45米外的葛家院子,警方提取到多處血跡。
迷霧重重 警方一一排除犯罪嫌疑人
岳羽蘭早年婚姻不幸,她已改嫁30多年,平常雖然脾氣火爆,但與周邊鄰居并無沖突,葛大海去世后,岳羽蘭一直住在葛家,三個兒子都極少和她爭吵過。是誰害死了這位飽經滄桑的女人?
岳羽蘭生前的一個通話記錄引起了云峰等辦案民警的注意。“岳羽蘭的死亡時間被推定在10月4日左右。而在10月3日,有一個男子曾經為岳羽蘭修建雞舍,整理雞籠。”今年9月12日,劉衍鉆向記者介紹,這個男子當時被認定有作案嫌疑。
在岳羽蘭被害不久前,警方發現她曾經乘飛機離島旅游,目的地是北京。“同行的幾名觀光客中,也有一個人被列為偵查對象。加上剛剛從海口回到文昌的葛丁平,嫌疑人一下子就鎖定了3個。而其他被懷疑的人員,逐步被警方一一否定。”文鴻翔介紹,在經過反復偵查后,發現修雞舍的工人和同行觀光客的作案嫌疑也都被排除。
“相關的不在場證明,案發前后的行動軌跡,另外兩名嫌疑人都能被排除,而唯獨葛丁平這邊疑云重重。”劉衍鉆回憶,當時警方一邊搜集證據,一邊試圖攻破葛丁平的心理防線。
發現尸體當晚10時許,警方在海口市將在單位宿舍附近的葛丁平抓獲。經縝密偵查,警方逐步取得突破。
小院殺人 鐵證讓67歲兇手道出實情
在葛家院子,靠近雞舍的現場,地上、圍墻等多處遺留血跡。但血跡卻又有被沖刷的痕跡。顯然,行兇者試圖沖洗血跡,拋尸水坑,企圖瞞天過海。經過多方偵查,警方鎖定了案發現場就在農家小院。
發現尸體已經過去了幾天時間,在文昌看守所審訊室,面對67歲的葛丁平,劉衍鉆第一感覺是:“碰了釘子。”
“一開始,他什么都不承認,堅持自己沒有做什么。”劉衍鉆說,葛丁平早年在廣東當過兵,1970年退役后回文昌務農,后又分配到海口一家國企工作,退休后一直住在單位宿舍。
葛丁平回到文昌的理由是,單位宿舍要征收了。
審訊工作,就是一場斗智斗勇的較量。在大量的證據和事實面前,葛丁平的心理防線最終被攻破,他承認一時激動,將堂嬸岳羽蘭打死拋尸。
鐵證如山。在一塊藏在圍墻中的石塊和葛丁平一條白色T恤上,均檢出被害人岳羽蘭的DNA。
離奇動機 被罵“不講衛生”殺人拋尸
“他們經常發生爭吵,我聽岳羽蘭說,葛丁平幾次都想打她。”據村鄰介紹,沒有人會相信同住一個院子里,竟然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翻看4卷厚厚的偵查案卷,辦案民警介紹了案件的始末。
經查,案發前10天,葛丁平從海口搬回文昌老家,住在葛家祖屋。期間,其與同院的堂嬸岳羽蘭因住房及衛生習慣等瑣事多次發生爭吵。2013年10月4日早上7點左右,二人又因庭院衛生問題吵了起來,在撕扯中。葛丁平持木棍擊打岳羽蘭頭部,后又撿起墻上一塊石頭,兩次砸向對方頭部,致對方倒地身亡。
“我住在右側房間,她住左邊的,客廳和庭院共同使用。那天早上,我刷牙時牙膏掉在院子里,堂嬸跑來罵我不講衛生。我打了她兩耳光,后來發生爭執,我用石頭打了她后,她很快就一動不動了。”
葛丁平供認,他找來繩子,將岳羽蘭拖至一處附近的荒廢水坑中,用斷枝、樹葉掩埋,并將對方衣褲埋在淤泥中。回家后,他清洗血跡,把石頭藏回雞舍中,然后去海口“辦事”。
“我和她沒什么仇怨,就是她話太多了,罵得我受不了,案發前一天,我洗衣服的水倒在院里,她也罵我不講衛生。”葛丁平說。
法庭上,葛丁平辯稱他不是故意殺害岳羽蘭,他想賠償但無賠償能力。
海南一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葛丁平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用木棍擊打岳羽蘭頭部后,又兩次用石塊擊打對方頭部致其死亡,具有明顯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故意,鑒于被告人如實供述構成坦白,可從輕處罰。
2014年10月,此案一審宣判,葛丁平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用。
(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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