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一住房不再是“老賴”抗拒執行的擋箭牌,法院判決將不再成為法律白條。6月13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基本解決執行難”新聞發布會并鄭重承諾:到2017年年底,沈陽市兩級法院實際執行率要達到90%,在全省率先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背景:執行難讓判決成白條
目前,沈陽市兩級法院實際執行率63.5%,執行難成為“頑癥”。一些當事人贏了官司,卻遭遇“被執行人難找、財產難尋”或拒不執行的“老賴”,出現“法院判決成法律白條”的問題。
究其成因,既有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問題,也有法院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的問題;既有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的程序標準和實質標準把握不嚴、恢復執行等相關配套機制應用不暢的問題,也有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不能執行等原因。
目標:明年底基本解決執行難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一系列措施,明確了兩級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時間表。
2016年6月份至2016年底,沈陽市兩級法院將審判管理網上2016年9月30日前受理的新收及舊存案件全部實現查控措施到位、強制措施到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基本執行完畢。
2017年1月1日起,將所有審判管理網上未結的案件、網下終結本次執行案件以及中止執行案件納入清理范圍,并于2017年底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目標。
舉措1:
人不再難找,財產不再難尋
兩級法院將徹底改變過去被動式執行局面,主動全方位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除要查控既存財產,還要追查已轉移的財產。
法院已逐步與公安、銀行、工商、房產等部門完成聯網,形成了對銀行存款、房屋、土地、車輛、股權、證券、住房公積金、專利權等財產的網絡查控體系,徹底解決了“被執行人難找、財產難尋、聯動單位難求”等問題。
法院除將“老賴”納入失信名單、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外,還對不如實報告財產、拒絕報告財產、又不積極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以及可能轉移、隱匿財產,規避履行、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進行搜查和審計,查出財產流向。通過審計發現被執行人涉嫌包括“拒執罪”在內的犯罪線索和證據,移送追究刑事責任。
舉措2:
惟一房產不能成“老賴”擋箭牌
很多人認為被執行人惟一房產只能查封,不能拍賣,導致出現“住著豪宅,欠著巨款”的現象。
法院新舉措規定,只要被執行人子女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執行依據生效后,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都可以對已查封的被執行人的房屋予以執行。
另外,申請執行人只要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可以給被執行人三個月的寬限期,以便于被執行人解決自己的生活所需,交付居住房屋。
舉措3:
“涉官”案均由市中法執行
以往在執行中遇到被執行人為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案件,往往會遭遇行政干預或各方面阻力。今后,這類案件將全部由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管轄執行。
舉措4:
“執行不能”時可申請救助
因“執行不能”造成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可以通過執行救助,獲得國家給予的適當經濟資助。救助金一般不超過24個月的沈陽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特殊困難情況的,最高可獲得36個月平均工資的救助。對于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標的為喪葬費、醫療費、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的,優先給予執行救助。
?
?
相關鏈接:
沈陽現鱷魚肉烤串 20元一串引圍觀?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