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莊耀
涉嫌貪腐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7億多元!這一數額,使得66歲的莊耀超越受賄3億余元的于鐵義(龍煤礦業控股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成為中國“第一貪”。
11月1日至3日,廣東茂名市中院公開審理了廣東物資集團原董事長莊耀受賄、貪污和故意銷毀會計賬簿一案。該案未當庭宣判。
莊耀是誰?這個曾經的廳級官員有著怎樣的履歷?5.7億的涉案金額,又是怎么來的?
“典型案例”莊耀
涉案時間跨度14年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根據公訴機關指控,莊耀涉案的時間跨度長達14年,可分為三個階段:
1999年至2009年,莊耀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437萬余元;
2002年至2012年,涉嫌為他人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650萬元;
2013年8月,涉嫌伙同他人銷毀廣東名居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會計賬冊。
記者注意到,會計帳冊被銷毀時,莊耀已退休近4年。也正是在帳冊銷毀第二年,2014年10月,64歲的莊耀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調查。他因此成為當時廣東退休時間最長的被查“廳官”,也因此成了“反腐不退休”的典型案例。
“全國勞模”莊耀
曾讓國企起死回生
資料圖
1950年,莊耀出生于廣東省普寧市,曾是原海南牙叉農場知青。青年時代,他就讀于中山大學經濟系。
大學畢業后,莊耀一直從事經濟管理和行政領導工作,1987年被評為首批高級經濟師。上世紀90年代,他曾擔任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任職期間,他是廣東最早提出“政府機關職能應由管理型改為管理服務型”觀點的人之一。
1996年,46歲的莊耀成為廣東物資集團總公司總經理。資料顯示,該公司最早是1951年成立的廣東物資管理局,后改為物資供應局、物資供應公司,1983年改名為物資總公司,1995年改為物資集團總公司。
莊耀當時的到任,曾被外界認為接手了一個“爛攤子”。彼時的廣東物資集團總公司,賬面虧損達1.3億元。而在1994年以前,該集團是廣東納稅大戶,向國家上繳利潤1億多元。
據當時的報道,為突破債務重圍,爭得生存機會,莊耀一上任即對集團的“官本位”體制和現狀來了個“大手術”。在向領導干部的“位子、房子、車子、票子”開刀后,他又針對公司存在的諸多弊端,進行了一場“止血、清欠、節支、求諒”的改革。
經過一系列改革,該集團扭虧為盈,從1997年起,經營規模保持年均20%以上增速,逐步成為廣東省屬國有大型骨干企業以及國家重點培育的全國20家流通領域大集團之一。目前已更名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該企業,已實現年營業總收入近千億,位居“2015中國企業500強”第157位,列省屬國有企業首位。
“碩導”莊耀
曾表示不抽煙不喝酒不去夜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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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集團工作期間,莊耀先后擔任過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董事長、黨委書記等職。
隨著企業這場“起死回生”的翻身仗,莊耀各種榮譽加身。
1999年,莊耀被母校中山大學聘為客座教授,被批準為碩士生導師。之后,他又先后被授予“廣東省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內貿系統勞動模范”、“廣東省勞動模范”。2005年,還被授予“全國勞動模范”。
“對那些損害集團利益、吃里扒外的人,我是最不能容忍的”。莊耀曾向媒體表示,“我對目前的收入是滿意的(平均月收入在4000至5000元)。我既不吸煙,又不喝酒,也不去泡‘夜總會’,基本沒什么額外開銷。因此,目前的收入,對一個三口之家來說,還是蠻夠用的。”13年前的2003年,莊耀接受媒體采訪時曾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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