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閉會。會上通過新修訂的《海南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簡稱條例),進一步了規范電信設施建設,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經營者合法權益。
條例規定,移動通信基站的電磁輻射污染應當符合國家防護標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保護進行監督檢查。
條例對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的光纖到戶問題進行規定,增加相關內容:既有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的開發者、所有者和管理者應當為光纖到戶改造提供便利條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鄉鎮、農村地區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實現光纖到戶”;“光纖到戶的建設和改造方案,應當滿足多家通信運營商平等接入、用戶可以自由選擇運營商的要求。”
另外,條例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對光纖到戶通信設施進行驗收,并在驗收通過后十五日內將驗收文件報省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光纖到戶通信設施未按要求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電信網。
條例明確,從事廢舊電信設施收購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收購臺賬制度,并向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收購無來源合法證明的電信設施。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收購無來源合法證明的電信設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指出,未按要求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光纖到戶通信設施接入公用電信網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拒不執行電信設施共建共享規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
相關鏈接:
儋州嚴打電信詐騙 抓獲嫌犯929名破案658起?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