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13日消息(記者黃暉)記者13日從海口龍華區食藥監局獲悉,該局在近期開展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行動中,快速查處了兩起銷售過期食品的案件。其中,一超市銷售的蛋糕過期將近四個月。目前,檢查中發現的所有過期食品均已下架,對銷售商的違法行為已全部立案調查。
海峰昌商行:糖姜夸大宣傳 達利園面包過期
3月8日,金盤食藥監所對轄區內商行、超市等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位于海秀中路的海峰昌商行一貨架上,所銷售的一批水晶糖姜、紅糖姜、酸梅糖姜以及兩箱糖姜生產日期均為2016年3月8日(保質期為12個月),涉嫌過期食品;且糖姜的外標簽上標注“具有促進血行、袪散寒邪的作用,可很好地預防治療著涼、感冒,還能抗衰老……”等宣傳預防治療功效的語句,不符合相關規定。
隨后,執法人員在該商行的零食貨架上檢查時又發現,兩包達利園軟面包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7月10日(保質期為6個月),已過期近兩個月。
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當場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了查扣,對該商行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玉瑾批發超市:銷售過期糕點 最長過期近四個月
同時,在位于海墾路的玉瑾批發超市內的食品貨架上,執法人員發現米格瑪、蛋糕、芝麻煎卷等過期食品共計8袋。其中徐福記米格瑪香烤牛排味、米格瑪奶油玉米味、巖板燒芝麻煎卷均已過保質期。磨堡歐式傳統蛋糕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2月20日(保質期為9個月),已過期近四個月。
執法人員隨即依法將上述過期食品進行查扣,立案調查處理,并要求該超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加強進貨查驗和對銷售、庫存食品生產日期的清查,一旦發現過期食品必須及時下架、停止銷售。
龍華區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重大,將繼續加大查處力度,增加檢查頻次,對轄區內的食品店、餐飲店、藥店加強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食品違法違規行為,促進食品藥品產業的健康發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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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場所發現過期食品的定性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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