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國際大都市均不會嚴詞拒絕那些并不是多么高大上的行業,均會在科學規劃之下,讓小攤小販有生存之道和容身之所
日前,國務院公布《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該《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不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8月24日《法制日報》)。
該《辦法》的主要亮點是放寬了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活動的范圍。除了之前規定的“銷售農副產品”之外,又多了“日常生活用品”和“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這顯然有利于人們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長或者一己之力從事有關經營活動,既能激發民眾創業熱情,又可降低就業門檻,還讓居民生活更加便利,讓城市更加包容、和諧。
現實中,人們的就業方式多種多樣,未必非得到政府機關、企業任職,這些單位也不可能提供如此多的就業崗位,而且一些人未必適合這些崗位。在集貿市場或者臨街商鋪從事“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等活動成為一些人養家糊口的必要手段。如果僅僅為了城市整潔或者提升形象,“一刀切”地取消這些經營活動,顯然是無視部分民眾生存和發展需求的粗暴做法。這讓城市管理者與小攤小販之間不斷發生摩擦與沖突,弄得雞飛狗跳,甚至導致極端惡性事件的發生,無利于城市管理和建設。
而且,完全驅逐小攤小販也將造成民眾生產生活的不便。雖然說網購已成為很多人的習慣,大型超市也能提供優質且種類齊全的商品。但修鞋攤、修車攤、裁縫店、集貿市場的各種蔬菜水果攤位等,都是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光顧的地方。水電維修工、裝修工、搬家師傅、家政工人更是很多城鎮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服務人員。在社會高度發達、分工高度明顯的今天,少了這些攤位,少了這些人,人們的生活水平和便利程度將大大降低。試想,要是沒有提供“便民勞務活動”的搬家工人,一些居民恐怕只能依賴智能機器人了。
當然,寬容小攤小販并不代表這些人可以違規經營、危害消費者權益。該辦法明確指出,“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從事相應活動才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言外之意是,這些商販在指定時間從事經營活動時應愛護市容市貌,不得有占道經營、隨意擺放等行為。當然,更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乃至有毒有害食品,否則將要被取締,也有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政府部門應如何包容和善待小商小販?筆者認為,這不僅體現在執法時不認定其系“無證經營”,更需要著眼長遠,統籌布局,適當扶持,科學規劃、設置集貿市場和流動攤位,控制攤位費、降低或取消管理費,以此降低商販的經營成本,并實現對商販的規范管理。政府部門不能容不下看似“臟亂差”的集貿市場而將其拆除,變相擠壓小商小販的經營空間。
城市的文明和進步,主要體現在對各行各業及從業者的包容。很多國際大都市均不會嚴詞拒絕那些并不是多么高大上的行業,均會在科學規劃之下,讓小攤小販有生存之道和容身之所。各地政府部門理當切實執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以包容之心對待小商小販,讓城市更加美好有序,讓各行各業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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