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文婧
《杭州市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9月29日發布,杭州將建立互聯網自行車行業監管平臺,對車輛進行總量控制,統一管理運營企業,進行服務等級排名,排名末位的將被限制投放量。
新生事物的發展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共享單車作為新生事物,其兩面性正在不斷呈現。作為商業模式的新生事物,因為處于風口,所以一方面迅速解決了過往公共自行車試驗中量不足的問題,但同時也帶來了無序投放的問題;作為公共交通的新生事物,共享單車不需要固樁,取車還車,方便快捷,相當程度上分流了公共交通的壓力;同時,正因為無序投放和便捷,也造成了亂停亂放的問題,影響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
共享單車能否健康可持續發展,一方面,因為目前的運營主體是企業,企業要考慮投入與回報的問題,能否有穩定盈利的商業模式,直接決定了運營主體的去留;另一方面,因為共享單車介入了公共服務的領域,只有規范有序,才能健康發展,如果任其混亂,最終必然會讓市民和政府都選擇用腳投票。共享單車企業如何盈利、政府該如何規范管理,目前都還在摸索之中,需要不斷地總結與調整。
對政府來說,面對共享單車,首先要考慮的就是其對于城市交通出行的意義,將交通部“鼓勵發展”“包容審慎”等基本精神落到實處,這就需要政府確立服務的意識,堅持宜疏不宜堵的基本原則,盡力在設施、路權、政策等方面做好服務,讓共享單車企業有更好地發展空間和環境。至于監管、總量控制、服務排名、末位淘汰、進入門檻等,應該是伴隨政府服務積累和市場競爭的一個自然過程。
在保證設施、路權的基礎上,政府的服務只有重點在兩個方面發力,才能為未來的監管做好準備。一是要在數據共享上發力,共享單車只是交通的一種形式,只有將共享單車、公交車、出租車、地鐵等主要交通數據聚合分析,在此基礎上科學規劃城市建設、交通配套,才能算出共享單車科學需求并進行調控。二是共享單車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公共服務的功能,政府就需要更大程度上承擔起教育引導市民的責任。
權利落地自然秩序井然。思所以亂則治矣,只有把握住大數據的核心,以信用信息為抓手,將共享單車發展納入法治化軌道,“有形的手”與“無形的手”各司其職,才能形成政府、企業和騎行人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才能有共享單車行業真正的健康發展。若面對新生事物的階段性亂象,把目前的重點放在了行政管理上面,就極可能導致共享單車企業積極性下降,最后讓共享單車逐步自然死亡,成了共輸的結局。
和共享單車是個新鮮事物一樣,杭州的《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是一個新鮮事物。對任何新鮮事物,都不宜全面贊歌或者全面否定,應該包容審慎,允許摸著石頭過河,在不斷地總結中調整、優化,最后形成一個科學、有效、共贏的方法。(郭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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