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楠之
最近,微博網友“廖師傅廖師傅”自述了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他經常通過某旅行服務網站訂某個特定酒店的房間,長年價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他用朋友的賬號查詢發現價格卻是300元。上述微博發出后,瞬間轉發破萬,網友們紛紛吐槽各自“被宰”經歷。談及現在部分網絡公司利用大數據“殺熟”的行為,北京郵電大學網絡空間安全學院教授楊義先坦言“這種現象很普遍”。
大數據讓各種電商平臺從無差別的產品推送,進化到了個性化推送。根據每個人的年齡、收入、消費習慣、興趣愛好等的不同,以及購買的歷史、瀏覽的歷史等透露出來的信息,進行差異化的產品推送,有時候,根據大數據推送的產品,連消費者自己可能都沒有意識到有這樣的需求,但又是那么的適合自己,能夠迅速激發起購買的欲望。所以,某種程度大數據確實是比你自己更懂你的人。
問題在于,大數據雖然懂你,卻并不一定愛你。或者說,一旦牽扯上經濟利益,它想盡各種辦法變得更懂你的目的,不是為了愛你,而是愛你的錢,想讓你從口袋里掏出更多的錢。
從理論上來說,每個人在自己的手機客戶端看到的推送信息,都是不一樣的。如果不去橫向地比較,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看到的信息與別人看到的有什么差別。這種差別不僅體現你所見的信息上,也體現在你從自己的賬戶里往外劃的錢上。賣給你的30多,賣給別人的可能就是20多,消費能力強的人就拼命給你推薦貴的東西,甚至直接給你搞差別定價,讓你在購買同樣的商品時付出比別人更多的錢。
大數據本身是沒有生命的,大數據作用的發揮取決于站在它的背后對它進行控制的人。所以,大數據“殺熟”、“宰大戶”只是表面現象,本質上,仍然是相應的網絡公司、電商平臺在“殺熟”、“宰大戶”。
只是,相對于傳統的直觀的價格歧視來說,網絡時代借助大數據進行的價格歧視更有隱蔽性,更不易被人發覺,其危害性也就更大。這里邊涉及的問題,既有商業倫理的,也有客戶信息和隱私等權益保護的。很顯然,價格歧視雖然能帶來豐厚利潤,但卻是違背商業倫理,一旦暴露,名聲受損,恐怕也會得不償失。此外,用戶的哪些信息能夠抓取,哪些信息不能抓取,抓取的信息可以用于什么用途,都應該有一定的規范去進行約束,這些,需要在法律層面有更多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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