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國家基本養老、企業補充養老和個人補充養老相結合的三大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但養老體系發展不均衡問題仍然存在。要建立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制度,必須完善和發展好第二、第三支柱。尤其要加快補齊“第三支柱”短板,充分發揮市場化資產管理機構的作用,借助“無形之手”豐富百姓養老財富產品的“購物車”
最近,華夏、嘉實、南方等多家公募基金公司旗下14只養老目標基金獲批,這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歷史上首批專門針對個人養老資金管理的資管產品,也可能成為首批納入養老金“第三支柱”稅收優惠范疇的基金產品,示范意義重大。
在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中,以商業保險為代表的個人商業補充養老體系被稱為“第三支柱”,另外兩大支柱是被視為“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和被視作“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計劃。通俗地說,“第三支柱”是普通投資者自主選擇、符合政策規范的各類市場化養老財富管理產品,這些產品有望享受個人稅收遞延等優惠,其中就包括養老目標基金。
普通百姓實際上很難觸碰第一、第二支柱的養老資金: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般放在各地財政專戶里,不定期參與投資,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大多被單位或企業委托給外部資產管理機構打理。若非退休日期到來,這些職工的養老錢到不了個人手里,“前兩根支柱”的個人養老自主選擇權實際上很低。與其不同的是,“第三支柱”完全是個人隨時、隨地自主選擇市場上的養老資管產品。從這個意義上說,養老目標基金的出現在制度上填補了個人自主養老工具的空白,讓“我的養老我做主”模式漸行漸近。
之所以要強調個人自主養老、補充養老的重要作用,與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現狀息息相關。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國家基本養老、企業補充養老和個人補充養老相結合的三大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但養老體系發展不均衡問題仍然存在。三大支柱在養老保障體系的構成比例上嚴重失衡,作為第一支柱的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至今已數十年,在三大支柱中占絕對地位,客觀上承受的養老保障壓力極大。然而,第二支柱的年金制度,自2004年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運行以來,目前的參與率仍然偏低;“第三支柱”個人補充養老一直發展相對緩慢,仍是三大支柱中的“短板”。
過度倚靠“第一支柱”、輕視后兩根支柱發展的結果,可能帶來基本養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壓力過大,一旦出現問題將影響社保體系建設全局。此外,“三根支柱”建設失衡,不利于政府和市場的力量在社保體系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普通老人自主養老、個性化養老、市場化養老意愿的降低,將影響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要建立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制度,必須發展和完善好第二、第三支柱,用好養老資金的市場化管理工具,開發更多類型的商業養老保險、養老目標基金等產品。尤其要加快補齊“第三支柱”短板,充分發揮市場化資產管理機構的作用,借助“無形之手”豐富百姓養老財富產品的“購物車”。
一是多用市場化手段,提升“第三支柱”養老財富管理產品的參與度和普惠性,目前已經有保險、公募基金,未來可嘗試將私募、信托、券商等機構陸續納入;二是遵循自愿購買原則,讓各類養老產品充分競爭、優勝劣汰,用業績和產品質量說話;三是保證各類養老財富管理產品運行機制透明、高效,充分發揮各自養老資金管理的優勢。此外,應充分借鑒國際成熟經驗,最大程度地將社會分散的、缺少生命周期規劃的養老資金轉化為集中管理基金,通過專業化運作,提升國民養老自我保障能力。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