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將被棄女嬰從福利醫院抱走妥善安置 記者黃家志攝
?海口網4月28日消息? 27日上午,南寧市社會福利醫院醫護人員在門診大樓二樓大廳一個角落里,發現一名女嬰。由于女嬰身邊沒有家人,醫院立即報了警,民警隨后將棄嬰送到了市福利院。據了解,類似事件在該院已發生多起,這種現象令人擔憂。
當天上午8時20分左右,記者趕到市社會福利醫院時,嬰兒已被抱到門衛室安置。醫院保安介紹,當天上午7時50分左右,上早班的醫護人員在門診大樓二樓大廳一個角落里,發現了這名用小薄毯包裹得好好的嬰兒,衣服上放有一個紅包,內裝100元錢,旁邊還有一袋衣服、被子和一個奶瓶。目前,院方已撥打110報警。
據醫院候診區一名護士介紹,這是一名女嬰,現場沒有發現其父母留下的任何信息資料。根據女嬰的身長和臉部輪廓,初步估計女嬰出生有10多天了。從孩子頭部密密麻麻的針眼和臉色看,可能患有先天性疾病,估計其父母因無錢醫治就將她遺棄在醫院里。護士說,小家伙很乖,熱心人給她喂了牛奶后,不哭也不鬧。
記者發現,醫院保安對接近女嬰的人都保持高度警惕。據了解,該院經常發現被遺棄的嬰兒,有時一個月內竟有五六起。這些棄嬰大多因患先心病、腦癱等疾病被父母遺棄,也有人事后后悔找上門來“要回孩子”,說是不管多困難也要把孩子養大。保安表示,為防止發生棄嬰傷亡丟失事故,他們不得不多加小心,以防萬一。
對這種情況,一名醫院工作人員表示擔憂。他說,社會福利醫院無法大量收治這些棄嬰,因為巨額醫藥費無從討要。同時,如果任由這種隨意遺棄孩子的行為繼續下去,一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更會把福利醫院當成“免費治療機構”。被遺棄的患病嬰兒就算能被及時送到救助部門,也會因耽誤病情而面臨生命危險,因此家長的遺棄行為是很不負責任的。
8時40分,新陽派出所民警趕到醫院,將棄嬰送到福利院安置。
法規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刑法》和《收養法》規定,對于遺棄嬰兒的,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致嬰兒重傷或死亡的,將以“遺棄罪”追究刑事責任。(記者黃家志)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