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樺加沙”臺風期間產生的綠化垃圾收運,海口市城市管理局9月23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方便居民小區等社會單位綠化垃圾清運的通告》,在全市設置了8個綠化垃圾臨時堆放點。
一、秀英區綠化垃圾臨時堆放點:
1、長流鎮影樂環路(庫容量約20000噸)
2、保利中央海岸二期(庫容量約5000噸)
3、海榆中線殯儀館路口(庫容量約3000噸)
4、西秀鎮新海村天美路南側(庫容量約5000噸)
5、五源河體育館三號停車場(庫容量約10000噸)
二、龍華區綠化垃圾臨時堆放點:
6、龍橋鎮羊山大道昌學村(庫容量約3000噸,現可容納400噸)
三、瓊山區綠化垃圾臨時堆放點:
7、鳳翔東路1號天上人間(占地約2至3畝)
四、美蘭區、桂林洋開發區綠化垃圾臨時堆放點:
8、演豐鎮X104(龍泉寺)(占地約20畝)
通告明確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綠化垃圾。單位和有物業的居民小區產生的綠化垃圾應清運至各區設置的綠化垃圾臨時堆放點;沒有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及個人庭院產生的綠化垃圾收集后,可與屬地鎮(街)、村(居)委會聯系,運送至各區設置的綠化垃圾臨時堆放點,不得隨意堆放或丟棄。
綠化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居民小區等社會單位及其“門前三包”范圍產生的綠化垃圾應采取單獨收集、定點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應混入磚土、石塊、鐵絲、鐵釘、花盆、塑料制品等非植物固體廢棄物。
此外,各居民小區等社會單位盡快完成積存綠化垃圾清運。對隨意傾倒綠化垃圾的行為進行制止,廣大市民群眾可通過“12345”熱線電話或微信公眾號“海口城市管家”進行舉報投訴,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并責令限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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