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三模式
一、貨幣化改革
辦法
取消機關一般公務用車,按月按人發放交通費用補貼。車改后因公用車時,可通過公交車、出租車或公車服務中心車輛等方式解決。
使用者
浙江省杭州市
點評
這種模式看起來比較徹底,能夠有效地減少公車數量,遏制公車私用,同時也出現了新的問題,其中爭議較大的是如何確定交通補貼標準。
二、集中統一管理
辦法
將各機關公車交由公車管理中心(機關車隊)集中管理,統一調配使用。
使用者
山東省泰安市
點評
有利于優化公車資源配置,提高公車使用效率,降低車輛運行成本,減少了由于各機關分散管理產生的公車私用等弊端。但是,集中管理模式一般需要以政府機關集中辦公為前提條件,適用范圍受到限制;而且在實際運行中出現了機關間公車使用矛盾增加,叫車手續比較繁雜、使用不方便等問題。
三、加強管理監督
辦法
通過加強管理,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嚴格限制車輛編制和使用方式,壓縮公車費用開支。
使用者
中央機關
點評
此種模式改革風險小,可解決公務用車中存在的部分問題,不足之處是仍局限于現有公車管理模式,容易出現反彈和反復,未必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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